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5627号
2020年2月底,来自云南省文山州丘北县官寨乡的4名农民工相约到四川省西昌市某地项目部做工。工作了3个月,4名农民工却没有拿到承诺的报酬,多次讨要都没有结果。5月16日,4名农民工与其他30余名工友再次到工地讨要工钱,用工方报警。后来这4名农民工被西昌市公安局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刑事拘留。
4名农民工家属得到消息后拨打“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向文山州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文山州法律援助中心经过审查,确认当事人符合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关于扩大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范围的通知》以及《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的相关规定,决定为4名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
由于案发地及被拘押地远在四川省西昌市,路程遥远,交通不便,文山州法律援助中心向云南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提出申请,建议商请四川省法律援助中心指派西昌市的律师为4名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云南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及时与四川省法律援助中心沟通协调,得到四川省及西昌市法律援助机构的大力支持,西昌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当地律师为4名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
在长达半年的案件办理过程中,云南和四川两地省、州、市法律援助机构和律师通力合作,不仅为4名受援人提供刑事辩护,而且还为他们讨薪提供了法律援助。法律援助律师积极与当地人社部门协调,于2020年8月解决了包括4名受援人在内的30余名农民工50多万元的欠薪问题。通过侦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的法律援助,律师提出的关于4名受援人减轻处罚的法律意见得到了审判机关的采纳,西昌市人民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4人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4名受援人认罪服法、吸取教训,表示今后遇到类似问题将依法依规、合理合法解决诉求。
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机制对于提高法律援助办案效率、降低办案成本、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意义重大。该案是云南和四川两省法律援助机构开展跨省异地协作的一次有效探索和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