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5627号
学习压力大,成长不顺利等引发的自卑、低落、焦虑问题,对于正处青春期的少年来说,这往往是难以以一己之力跨越的“青春之痛”。
广州市花都区少年杨某便是在这样的迷茫之中误入歧途,所幸,有一双法律援助的“救赎之手”将他牢牢紧握。
2021年1月14日,花都区人民检察院通知花都区法律援助处为未成年人杨某提供刑事辩护法律援助。花都区法律援助处收到通知后,立即登记案件信息,指派了擅长刑事诉讼、了解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梁妙英律师承办此案,梁律师接到指派后及时会见了杨某及其家属,并了解到:杨某系外地户口,自小学开始就在花都区学校就读,成绩一直名列前茅,初中升高中考试也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但因杨某是外地户口,入读广州公办高中分数线较高,其未能如愿进入公办高中学习,只能就读于某民办高中。该民办高中竞争激烈,杨某渐渐失去了成绩的优势,也未能进入热爱的校篮球队,慢慢情绪低落焦虑、自暴自弃倾向严重。特别是近两年,杨某辗转就医于多个专科医院,最终被确诊为伴有精神性症状的重度抑郁。2020年,杨某分别实施了盗窃及抢夺行为,被公安人员抓获归案。
通过与杨某及其家属沟通,梁律师发现杨某是个讲礼貌,有理想的学生,其家属也具备一定的知识素养和经济条件,家庭氛围较好。若杨某因此案留下刑事犯罪记录,将会严重影响到他今后的求学和就业。梁律师决定“救赎”这位误入歧途的花季少年,让其重返校园。
通过认真阅卷,梁律师认为杨某存在以下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一是实施犯罪行为时系未成年人;二是初次犯罪且认罪认罚;三是已赔偿受害人损失,获得受害人谅解;四是实施犯罪行为时伴有精神性症状的重度抑郁,一定程度上影响其认知和自控能力;五是具有良好的家庭、学校和社会的支持。
为了让法律意见书更具说服力,梁律师主动调查取证,取得了与本案密切相关的谅解书、成绩截图、在读证明、门诊病历等证据。同时,梁律师也积极与办案检察官沟通,告知本案特殊情况,希望检察官给予受援人改过自新,健康成长的机会。基于上述工作,梁律师向区人民检察院提交了附条件不起诉的法律意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2021年2月10日,花都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杨某附条件不起诉。误入歧途的少年,在法律援助的护航之下,有了重新开始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