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建立法律援助对口帮扶四大机制 加强民族地区法律服务供给

来源:四川省法律援助中心 发布时间:2021-08-19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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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针对四川省阿坝、甘孜等民族地区法律资源、法律人才比较匮乏,特别是提供法律援助服务资源困难的现状,四川省法律援助中心采取统一谋划部署、加强规范化管理、建立配套制度、强化激励保障等举措,形成整体合力,完善民族地区法律援助对口帮扶机制,整合全省法律人才资源,建设65家律师事务所对口帮扶34个民族区县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提供法律咨询、代书和开展法治宣传等服务的帮扶机制。截至2021年6月,65家对口帮扶律所累计为民族地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39件,解答群众来访咨询、代书2915人次,通过微信、短视频等新媒体平台解答咨询5万余人次,发放宣传用品5万余件,涌现出了一批典型案例和优秀律所,受到群众广泛好评。

  统一谋划布局 构建对口帮扶统筹机制

  一是建立对口帮扶制度。明确受援地司法行政机关委托对口帮扶律师事务所承办其受理法律援助案件的渠道和办法,确定由双方商议方式,为民族地区提供法律援助咨询、代书等法律服务。二是搭建对口帮扶网络。大力推进阿坝、甘孜、凉山、雅安的34个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和65家律师事务所,在省律师协会的见证下,与省法律援助中心签订三方协议,搭建起一张覆盖全省资源短缺的民族地区法律服务网络。三是加强帮扶工作引导。指导当地司法行政机关为帮扶律所新律师开辟实习通道,将简便、易上手的法律服务事项交由实习律师处理,既解决当地人才短缺问题,又为帮扶律所律师提供实践锻炼机会;引导部分条件艰苦、管理不够成熟的民族地区司法行政机关制定对口帮扶实施细则,确保帮扶方案能够落地生根。

  抓住关键环节 构建对口帮扶管理机制

  一是强化对律所和律师的规范管理。定期与帮扶律所以及受援地分所联系沟通,对律所和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提出要求,既注重其业务水平的提升,还要求其坚持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二是完善受援地司法行政机关的规范管理。为受援地司法行政机关建章立制,要求其根据全省统一的法律援助工作规程、案件质量评估标准完善案件指派、信息录入、质量管理、审查结案、办理结案的手续。三是健全动态追踪考核制度。坚持把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数量和质量效果作为对口帮扶举措落实与否的重要指标,对65家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服务的情况进行动态追踪、定期通报,对于没有完成法律援助等帮扶义务的律师事务所,不再给予政策支持和鼓励,并取消其帮扶资格,重新注入热心公益、乐于贡献的新鲜血液。

  坚持多措并举 构建对口帮扶配套机制

  一是鼓励律所、律师探索创新。鼓励支持讲政治、有担当的内地律所进入民族地区办分所,除办理当地的法律援助案件外,积极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刑事辩护全覆盖、参与认罪认罚从宽等工作,积极推进村居法律顾问、一寺一律师、律师调解等工作,积极开展法治宣传、远程视频会见开庭、培训法律明白人等工作。二是争取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政策支持。2020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项目在原计划向四川省派驻3名志愿律师的基础上增派4名律师,分别入驻甘孜州白玉县、石渠县、理塘县、稻城县等律师短缺县,开展为期一年的服务。三是建立帮扶律所统一调配机制。针对个别律师事务所工作没有落地,积极性不高现象,根据道孚县、炉霍县、甘孜县、德格县法律援助对口帮扶工作实际情况,同意以上四县将法律援助案件就近指派给办案积极的四川盛豪(石渠)律师事务所,提高法律援助服务供给。

  完善激励措施 构建对口帮扶保障机制

  一是加大对民族地区法律援助经费支持力度。积极协调省财政厅,为阿坝州、甘孜州争取到2019年度中央、省两级财政下拨补助法律援助办案专项经费共计221万元,2020年度中央、省两级财政下拨补助法律援助办案专项经费共计208万元,用于该地区法律援助办案、咨询、值班律师法律帮助、代书等业务支出,保障民族地区法律援助经费使用。二是发放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补贴。向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对口帮扶的律所按照《四川省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发放补贴。截至目前,四川省法律援助中心累计拨付8家对口帮扶律所法律援助办案补贴28.38万元。三是强化对律所和律师的激励机制。协调派出律所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对律所律师会费减免、日常慰问、评优评先上给予支持;协调受援地司法行政机关对律所律师在年度考核、参政议政、办公条件、食宿安排等方面的关心支持,营造拴心留人的良好工作氛围;协调受援地政府将有偿法律服务向对口帮扶律师事务所倾斜,提高民族地区法律服务的可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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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刘海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