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法援“应援尽援优援”增强群众获得感

来源:法治日报 发布时间:2021-09-14 09:10
分享到 打印

  法治日报见习记者 杨佳艺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 昊

  “太感谢你们了!不到一年时间,就帮我们拿到了赔偿款。”2020年10月,一位满面笑容的大姐手捧锦旗来到河北省唐山市法律援助中心,一进门就对工作人员表达了感谢之情。

  在法律援助律师的帮助下,李大姐20多年未能解决的维权问题顺利解决。握着办案律师的手,她再三表示感谢。

  李大姐的丈夫韩某某原是大货车司机,1997年因外伤导致视网膜脱落到唐山市某医院就诊。然而,为他诊疗的并非医院宣称的知名专家,而是医院的实习生张某某。韩某某两次手术均以失败告终,医院方面未采取任何积极补救措施。

  为保住眼球,李大姐带丈夫到北京求医,两年动了4次手术,花费10多万元。韩某某后被诊断为左眼无光感、角膜溃疡,右眼视力仅为0.15。作为家庭支柱的韩某某无法工作,一家老小的生活陷入困境。多年来,李大姐多次找医院维权协商,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

  2019年8月,李大姐来到唐山市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听完其哭诉,中心工作人员当即受理此案,指派两名律师进行办理。

  由于这起案件已过最长诉讼时效,涉案当事人大多已调离岗位或离开医院,考虑到诉讼风险和成本,律师以维护当事人利益为出发点,提出与院方协商解决的建议。

  两名律师多次与院方负责人电话沟通,先后4次去医院洽谈此事,对医院负责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双方最终于2020年4月达成和解,签署了和解协议书,院方一次性支付李大姐20万元医疗损害赔偿费用。对于这个结果,李大姐表示非常满意。

  在唐山市,像这样受到当事人好评的法律援助案件还有很多。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为基层法律援助工作更好地开展提供了重要支持。

  2020年12月,来自河南、内蒙古等地的61名农民工来到唐山市丰润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面对情绪激动的农民工,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一边耐心安抚,一边了解案情。

  原来,2020年8月,这些农民工到丰润区某地做装修工作,完工后,用工单位和包工头却一直拖欠工资。为了要回工资,他们先后找到相关部门反映情况,都没能解决问题。

  丰润区法律援助中心和区司法局对此十分重视,立即受理并指派两名法律援助律师承办此案。

  两名律师找到用工单位进行调查,反复调解无效后,立即组织证据、查找相关法律,先后到丰润区劳动仲裁委、丰润区人民法院立案。经开庭审理,法院最终支持了农民工的诉讼请求。

  “法律援助是我们的坚强后盾,我们可以放心工作了。”今年4月,农民工代表为丰润区法律援助中心送来锦旗表示真诚感谢。

  在“中彩金”项目帮助下,唐山市法律援助中心不断提升法律援助工作质效,重点做好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和未成年人五类人群的法律援助,并将生命权、身体权、婚姻家庭、医疗损害赔偿等多种案件类型纳入法律援助范围,真正做到应援尽援、尽援优援。

  在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方面,唐山市法律援助中心更是不遗余力。2019年3月,一群特殊的法律援助申请人来到唐山市法律援助中心,用唇语、手语表达法律诉求。这些残疾人原为唐山某国企职工,公司改制后各项福利本该照常发放,但自2017年3月起,申请人就再未收到生活费、取暖补贴等。

  法律援助律师接到指派后,及时与当事人取得联系,精心准备证据材料后到唐山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立案。最终,仲裁庭裁决该公司向每位申请人支付生活费5500元、取暖补贴4620元。此后,律师继续给予援助,25名残疾人于2019年10月通过强制执行拿到相关款项,一起涉案人数多、社会影响大的劳动争议案就此成功解决。

  自2009年成为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实施单位以来,唐山市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779件,受援人数超4500人,挽回经济损失2亿余元,受到当地群众广泛好评。

  为使来访者享受到贴心周到的接待服务,唐山市法律援助中心按照“临街、落地、一层”标准,在一层接待大厅设置服务窗口,接待区二层设独立办公室,方便群众获得专业全面的线上线下法律服务,并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增强群众法律意识。

  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唐山市法律援助中心在为困难群众提供普惠便捷、精准有效的法律援助服务道路上孜孜以求,并获得肯定:2016年、2019年两次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2019年荣获“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贡献突出实施单位”。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学习法律援助法,探索推进案件质量与办案补贴发放有机衔接,积极推行援务公开、质量考评、投诉处理等机制,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群众满意度,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唐山市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说。

附件:

责任编辑: 张丽青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