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驻检察院法律援助工作站 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

来源:中新网 发布时间:2022-03-18 16:29
分享到 打印

 

  2022年3月9日,青海省法律援助中心驻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法律援助工作站正式挂牌成立。“在检察院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派驻值班律师,为没有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及其近亲属提供法律帮助,有利于加强法律援助与人民检察院业务工作的衔接配合,真正为民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青海省司法厅党组成员、援青办主任王林说。

 

  当日,青海省法律援助中心驻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法律援助工作站揭牌仪式暨座谈会在青海省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举行。王林介绍,为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进一步规范值班律师工作,经前期沟通协商,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和青海省司法厅联合出台了《关于在人民检察院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的通知》,并决定在青海省各级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

  工作站主要负责日常法律援助咨询工作,免费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来访民众提供法律咨询,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适当的法律帮助;负责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再审申请人、申诉人等有关人员法律援助申请的初审,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及时转交法律援助机构审查受理,转交刑事辩护通知、商请;开展法治宣传和法律援助宣传等。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满志方认为,法律援助中心驻人民检察院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设立将援助、调解、诉讼和法律宣传相结合,构建多方参与、优势互补、合力共济的工作机制,对全面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满志方说,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规范运行,有利于检察机关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与实现法律援助的无缝衔接,进一步提升法律服务水平,维护困难民众的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引导民众正确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附件:

责任编辑: 张丽青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