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残护残 宁夏法援在行动

来源:宁夏日报 发布时间:2024-05-27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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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5月19日,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获悉,全区法律援助机构开展“法援惠民生”主题宣传和咨询活动,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持续加强对法律援助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工作事迹的宣传,切实提升了法律援助知晓率,扩大了法律援助的影响力。

  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持续夯筑残疾人法律服务基石,联合十部门印发《关于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将残疾人作为重点服务对象,深化残疾人合法权益保护,持续增进残疾人民生福祉、提高残疾人生活品质。在宁夏法律服务网、“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以及全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开通残疾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实行“一免三优先”制度。鼓励支持各类公共法律服务主体为需要诉讼法律服务的残疾人提供语音和文字提示、手语、盲文等信息和交流无障碍服务,并将聋哑人手语翻译等费用纳入法律援助案件补贴,为残疾人提供精准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为行动不便的残疾人提供上门服务、电话服务、远程视频服务等。指导公证、司法鉴定机构对法律援助案件的残疾受援人,按照规定减收或者免收公证费、鉴定费。

  吴忠市红寺堡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开展残疾人法律宣传志愿服务活动,结合民法典、法律援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为残疾人提供劳动就业、婚姻家庭、社会保障等方面的“一站式”法律咨询服务。期间,受理了一起法律援助案件。“感谢你们为我的事跑了这么远。”家住太阳山镇小泉村的马某对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说。马某原在红寺堡区一家汽修店做学徒,因外出修车期间驾驶人操作不当导致车辆侧翻,发生了造成乘车人马某重伤的交通事故,后经鉴定为一级伤残。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马某向红寺堡区法律援助中心提出法律援助申请。考虑到马某行动不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援助律师为其提供上门服务。工作人员向马某表示,后续将结合实际情况,及时采用电话、微信等合适的方式向其告知案件进展情况,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2024年以来,全区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已为受援人提供法律咨询21958人次,依法提供法律援助4965人次,努力做到用援助增添法律暖色,用真心打造民心工程,切实帮助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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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丽青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