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门槛,全力护“未”,上海积极开展“法援护苗”行动

来源:上海法援 发布时间:2024-06-21 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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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法援护苗”行动的通知要求,上海市各法律援助机构积极响应,聚焦未成年人法律援助需求,多措并举,全力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努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扩大范围,降低援助门槛

  2024年初,一起教育机构致幼童伤害案件终于迎来胜诉判决。

  该案受援人小辛(化名)年仅3岁,在上海某托育机构入托,2022年3月,小辛在托育园内摔倒撞伤额头,面部留下5cm裂口并留痕。

  2023年3月,经区妇儿工委办联系,小辛家长向虹口区法律援助中心提出了法律援助申请,中心经审核后立即指派熟悉未成年人法律业务的上海市远东律师事务所郑俊律师承办此案。

  案件办理过程中,托育机构清算注销。援助律师一方面不断与教育部门、公安、妇联等相关单位联系沟通,另一方面多次与小辛家长联系调整其过高诉求,仅援助律师上报的工作记录就多达40余份。

  最终,法院判决托育机构支付赔偿款近2万元,并支持了援助律师提出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诉求,小辛家长对判决结果未提出上诉。

  上海市积极降低未成年人法律援助门槛,对符合本市经济困难标准的未成年人因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案件,全部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并指派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和法律业务的援助律师承办。今年以来,全市共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627件,有效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支持起诉,强化部门协作

  孤独症儿童小林(化名)在父母离婚后跟随母亲生活,双方约定共同支付小林的医疗、教育费用。

  然而,小林父亲一直以各种理由拒绝、拖延,对小林毫不关心,小林母亲一人无法承担巨额治疗费用,无奈之下向黄浦区法律援助中心求助。

  中心了解情况后,当场完成受理手续,指派经验丰富、擅长未成年人抚养案件的律师为小林提供法律援助,并积极与区检察院联系。

  最终,小林不仅获得检察院支持起诉,还获得了国家司法救助金。

  经过开庭、调解,在援助律师的不懈努力和检察院的支持下,小林父亲支付了小林的康复费用。

  上海市各法律援助机构不断加强与检察院的工作衔接,通过“法律援助+支持起诉”工作机制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得到充分救济。今年以来,全市共有9件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获得检察院支持起诉。

免申即享,做优公益服务

  近年来,上海市司法局先后推出法律援助受援人司法鉴定费用、公证费用减免“免申即享”的惠民政策,对法律援助受援人办理与案件相关的司法鉴定或公证,按照规定减收或者免收鉴定费、公证费。

  中学生小雷(化名)在校期间从二楼教室窗口摔倒至一楼地面致残,监护人起诉至法院请求学校担责并支付赔偿,在浦东新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受援人顺利完成司法鉴定并免去了八千余元的鉴定费用。

  依据司法鉴定意见,援助律师对原告起诉状中的各项赔偿项目进行了重新调整。最终,法院虽判决被告无责,但经过援助律师的争取,被告自愿从人道主义角度补偿原告40万元。

  未成年人小文(化名)是智力残疾人,父母离异并且父亲是多重残疾,小文的奶奶杨某希望通过法律援助让作为实际生活照护人的自己成为孙子的法定监护人。

  崇明区法律援助中心在受理该法律援助申请的同时告知受援人司法鉴定费用减免“免申即享”的政策。当案件进展到司法鉴定环节时,中心主动对接鉴定机构,帮助小文直接获得了两千元的费用减免。

  最终,小文被鉴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杨某也顺利成为其监护人。

  除了因法律援助事项直接引起的鉴定项目外,凡涉及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请求给付抚养费等案件中的亲子鉴定、证明变更抚养权协议等民事协议的公证,以及可能涉及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提存公证、证据保全公证等均纳入了免申即享的范围。

打造品牌,开展专项援助


  2013年、2015年,静安区司法局先后设立“张玉霞未成年人工作室”和“张玉霞未成年人工作室心理服务点”,由涵盖检察官、律师、社会帮教志愿者等多类专业人士在内的成员组成队伍,主要承担本区刑事案件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法律援助,未成年被害人心理咨询、心理矫正,疑难复杂未成年人案件协调,青少年法治教育等工作,以“法律援助+心理疏导”的创新模式,为一千多件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及被害人进行帮教和心理疏导,引领迷途的孩子改过迁善,带受伤的孩子重回阳光。

  普陀区法律援助中心依托值班律师工作室,与阳光青少年社工站合作在区看守所成立“向阳花”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室。定期安排值班律师进入监区,结合涉案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和案件情况举办专题讲座,内容涵盖普法宣传、心理健康、自护教育、青春期性教育等各方面。工作室成立至今已举办42期“向阳花”法治帮教活动,共有500余名未成年人参与,深化巩固了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效果。

校园普法,播种法治萌芽


  上海市法律援助中心与西南位育中学结对共建,每周开展“我是小律师”选修课,将法治课程送进校园,培养未成年人法律意识,帮助中学生们学法、懂法、守法。

  浦东新区法律援助中心开展“法律援助进校园 与法同行护成长”未成年人主题项目活动,通过针对性法治宣讲、以案释法、法律咨询、案件代理等服务方式,持续开展常态化法律援助进校园活动,今年已开展活动20余场,服务未成年人2000余人次。

  金山区法律援助中心于六一儿童节期间组织各街镇(高新区)法律援助工作站同向发力,开展丰富多彩的未成年人普法教育活动。

  徐汇区法律援助中心与周边2所中小学结对共建,由中心主任担任“法治副校长”,参与制定学校法治教育规划,以适合中小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的方式以案释法,自签约以来共入校开展法治讲座、法律咨询等活动8场。

  长宁区法律援助中心结合民法典宣传月,先后走入2所小学开展校园普法讲座,通过寓教于乐的方式,选取了贴近小学生生活的小故事,将枯燥难懂的法律条文化为通俗易懂的语言,生动形象地为同学们介绍了民法典中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条款,增强了小朋友们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意识。

  今年以来,全市各法律援助机构共开展法律援助进校园活动50场,参与活动未成年人近2万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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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丽青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