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5627号
2024年,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司法局认真落实司法部、民政部、全国老龄办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法律服务 助老护老”行动的通知》要求,多措并举,用“五心服务”让老年人享受“可知、可感、可及”的法律援助服务新体验。
法治宣传用心:聚焦老年人常见法律问题,采取老年人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法律援助“进村居、进养老院、进家门”活动。以拉家常摆闲条的方式,讲解法律规定、典型案例、解答法律咨询等,向老年人宣传诈骗防范、权益维护、财产公证等法律知识,打好纠纷预防基础;同时赠送印有法律援助标记的宣传手册、洗脸盆、毛巾等宣传用品,将法律援助宣传融入老年人的日常生活。
受理援助真心:对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的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对无固定生活来源、接受社会救助、司法救助的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对非必要的申请材料做到容缺受理;对经济困难但不属于法律援助受案范围的事项,积极为老年人提供代书服务,尽力为老年人维权提供全方位服务。
上门服务贴心: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法律援助服务从“找上门”转变为“送进门”,从“我等您”转变为“我找您”。采取老年人全程电话“操控”,从法律援助的申请再到案件的办理,法律援助人员全过程为其提供“无障碍”“一站式”上门法律援助服务,做到老年人足不出户就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部门协作同心:老年人维权内容多为赡养纠纷,对此类案件设身处地考虑老年人情况,按照“早援助、早化解”的原则,加强与法院、妇联、残联、老龄委、镇街、村社等单位沟通协作,通过“援调对接”化解赡养纠纷,让老年人早日获得家人的关心、关爱,避免家人变路人、老人伤心又寒心。
异地协作热心:打破地域限制,对属于区外法律援助机构受理的老年人维权案件,积极与区外法律援助机构对接,出具法律援助协作函,指导老年人填写申请材料,协助整理、寄送证据材料,同时做好受理情况的跟踪,确保老年人及时获得法律援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