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5627号
在第三十五个全国助残日到来之际,上海市虹口区法律援助中心通过一系列“法律援助+”服务模式,为残疾人办实事、惠民生,以暖心司法温情守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加大便民力度
年逾七旬的周阿姨是聋哑人,因为家里房屋财产争议来到法援中心求助。当日在接待窗口值班的法律援助律师和周阿姨通过写字、做手势等方式“交流”,满满三页纸的记录,将法律援助的温情带入了周阿姨无声的世界里。
残疾人群体需要格外关心和关注。法律援助中心优化便民措施,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设施和服务;为行动不便的残疾人简化法律援助程序,全面推行法律援助申请个人诚信承诺制,对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群体,依法免予经济困难审查;对符合条件且行动不便的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提供上门服务。
开展公益宣传
法律援助中心紧扣全国助残日、上海助残周等时间节点,资源下沉,主动对接残疾人法律服务需求,组织法援律师积极参与基层助残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法律援助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残疾人的浓厚法治氛围。
深化援调联动
肢体残疾的退役军人赵先生报名了某职业技术技能培训班,通过中间人转账给培训机构,并收到培训费发票。此后培训机构既未组织培训也未组织考试,赵先生多次和培训机构沟通未果,于是向法律援助寻求帮助。
按照相关规定,该案经虹口法院非诉中心分配到了街道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了解情况后,迅速启动“援调对接”工作机制,与街道司法所信息互通、工作互补。该案承办律师多次参与调解,为受援人厘清案件思路,补充证据材料,确定调解方案。最终,该案达成调解协议,培训机构退还赵先生全额培训费2900元。对行动不便的赵先生来说,法律援助案件启动调解程序,让他缩短了纠纷化解周期,节约了维权成本,有效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