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区域通办”!申请法援更方便

来源:江苏司法行政在线 发布时间:2025-09-15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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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你们,省得我再跑去其他地方了!”近日,在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法律援助中心,因追索劳务报酬申请法律援助的农民工孙某感谢说。

  原来,孙某因追索劳务报酬,需要向徐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根据相关规定,他申请法律援助也应向徐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提出。

  云龙区法律援助中心按照江苏省法律援助中心出台的《法律援助“区域通办”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要求,初步审核孙某的申请材料后,迅速与徐州市法律援助中心进行沟通,同时由值班律师向孙某耐心细致地讲解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全流程。徐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审查相关材料后,立即指派律师为孙某提供法律援助。

  为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机制,2025年5月以来,江苏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积极推进法律援助“区域通办”,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机制,打破法律援助跨层级、跨区域受理壁垒,促进法律援助服务更加便捷、优质、高效。

  截至2025年8月中旬,全省共办理法律援助“区域通办”案件1551件,其中市域通办43件、跨市协办5件、站点直办1503件。

明确条件

  根据《工作指引》,法律援助“区域通办”分为市域通办、跨市协办、站点直办三种类型。

  市域通办:指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申请人,向设区市内任一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的,由第一个收到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接收审查,受理地法律援助机构办理。

  跨市协办:指申请人跨设区市申请法律援助的,由接收地法律援助机构受理并进行初步审查,跨市转交受理地法律援助机构办理。

  站点直办:指申请人到受理地法律援助机构下设法律援助工作站点申请的,工作站点可以在法律援助机构指导下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

整合资源

  探索市域范围内跨区域指派法律援助人员办理区域通办案件,各设区市法律援助机构统筹全市法律援助服务资源,建立区域通办法律援助人员库,法律援助机构可以结合受援人主客观因素、案件难易程度、法律援助人员特长等,在库内指派人员办理区域通办案件,促进法律援助服务资源跨区域流动,更好更快满足受援人的法律援助需求。目前,徐州、常州、盐城等地已建成相关人员库。

优化流程

  江苏省法律援助中心积极推进完成法律援助管理系统适配改造,通过信息化辅助手段,最大程度方便群众就近申请法律援助。各地法律援助机构不断建立健全协调机制,线上开展法律援助“区域通办”培训,明确法律援助机构的具体职责,完善申请材料接收、谈话、初步审查、材料转交等工作细节,确保群众在材料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只跑一次就能获得法律援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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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朱剑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