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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0502035627号
近日,广州市法律援助制度实施30周年成果展暨工作交流会在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举行。本次活动由广州市司法局主办,广州市法律援助处承办,并邀请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民政局等多个部门及高校、律师协会代表参加。活动不仅全面回顾了三十年来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历程与重要成果,更着眼于未来,为推动法律援助事业高质量发展谋划新蓝图、汇聚新动力。

广州先行先试,不断开拓创新,法律援助工作实现了“从无到有”到“从有到优”的历史性跨越,走出了一条独具广州特色的法律援助之路。三十年来,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近40万件,提供法律咨询110余万人次,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超42.1亿元。
开创法律援助制度“广州模式”
1995年11月9日,广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自此,以“政府主导、财政保障、固定场所、专职律师、统一标准、全流程监管”为核心特征的法律援助“广州模式”,为全国法律援助事业的起步与发展提供了重要范本。
多项首创举措铸就“广州经验”
在服务模式上,广州创设法律援助“点援制”,让受援群众可自主选择法律援助律师;建立“专家门诊”机制,让困难群众免费享受专家级法律服务;建立法律援助代理国家赔偿制度,畅通维权渠道;构建起“法律援助+心理帮扶”双援制度,进一步保障妇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在服务覆盖上,广州实现刑事诉讼全流程法律援助全覆盖,推进认罪认罚法律帮助实质化;制发盲文版法律援助指南,为失明群众打通法治服务的“视觉障碍”;提供少数民族专项法律服务,为少数民族群众排忧解难。
在服务效能上,广州建成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法律援助业务全流程流转、全业务协同、全过程监督,并推动与粤省事、12348、12345等平台互联互通,推出线上一网通办功能,同时对接民政经济状况核对系统,线上自动核对法律援助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一项项创新举措凝结成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广州经验”,为全国法律援助事业发展提供了鲜活样本和强劲动力。
织密普惠民生法律服务网
“民生所需,法援所向”是广州法律援助三十年不变的初心使命。
记者了解到,广州市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每年根据全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进行动态调整。近五年来,广州市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从2846元/月稳步提升至3477元/月,相较十年前的1025元/月增长超2倍,法律援助覆盖面持续扩大。
此外,市政府规章《广州市法律援助实施办法》规定,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的劳动者一方、残疾老年人、孤残儿童等申请法律援助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持续传递民生关怀。
目前,广州已构建起12家法律援助机构、300余个工作站、1100余个联络点联动的“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将专业法律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让法治温暖触手可及。
筑牢和谐社会法治基石
广州法援高度关注劳动者权益保障。2008年,广州开通“农民工法律援助直通车”;2021年,实现线上线下同步服务,为灵活就业和新业态劳动者提供劳动关系认定、工伤赔偿等专项法律援助;2024年,广州市法律援助处与9家律所专业团队签约,由律师团队集中承办20人以上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实现“统一受理、集中办理、高效反馈”。
近五年,广州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劳动争议案件45235件,帮助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超5.81亿元,受理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1447件,涉及受援人28561人次,有效化解重大劳资纠纷,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也为企业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法治保障。
打造高品质“广州法援”服务标杆
依托全市充裕的律师资源,广州市司法局2005年起建立专门的常备法律援助人员队伍,并逐步构建起常态化业务培训机制和分级分类动态管理机制,不断优化服务供给。全市现有常备法律援助人员近2500名,为法律援助工作提供了坚实的人才支撑。
广州始终将案件质量视为法律援助工作的生命线,逐步构建起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质量监管体系,以精细化管理推动服务质效持续跃升。广州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连续三年在全省评估中名列前茅,平均优良率高达75%,真正实现了“让受援人满意、让群众放心”。
广州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邓中文表示,广州法律援助事业始终与城市发展同频、与民生需求共振,一直在改革创新中成长,未来将继续坚持党的领导与以人民为中心的导向,积极融入全市发展大局和“六法融合”实践,逐步实现从“后端救济”向“全程赋能”转变,逐步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优势互补的“大法援”工作格局,不断推动广州法律援助事业再上新台阶、再创新辉煌。
广州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岳向阳强调,作为全国首家政府法律援助机构所在地,30年来广州法律援助实现了从“扩面覆盖”到“提质增效”的跨越,新征程上,法律援助工作要继续坚持政治引领,厚植为民理念,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持续提升服务广度、速度与温度,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广州、平安广州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