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5627号
“十四五”以来,中山市法律援助机构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持续优化服务体系、提升服务效能、扩大服务范围,在保障基本民生、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五年来,全市法律援助机构累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5554件,接待群众法律咨询约7.5万人次,有力服务人民群众法治需求,彰显法治惠民担当。
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构建市、镇、村三级联动、覆盖全面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依托47个工作站将服务延伸至基层一线。创新“智慧法援+现场服务+热线咨询”多平台融合模式,推动法律援助实现全时空响应、精准化对接。
援助门槛持续降低:建立健全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以地方立法明确对未成年人、75周岁以上老年人及因人身损害致死、致重伤的申请人免于经济困难核查,切实扩大援助覆盖面。全面实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值班律师法律帮助率达100%,司法人权保障基础更加牢固。
服务流程优化提效: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和诚信承诺制,推动从“减证便民”向“无证便民”深化。持续畅通特殊群体“绿色通道”,开展市域通办、预约服务、上门办理等精准服务,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
服务管理规范有序:加强常态化监督管理,制定并实施《中山市法律援助律师库管理制度》等系列制度,全面建立律师“阳光准入、规范退出”与案件“标准指派、闭环监督”工作机制。编制《中山市法律援助律师工作手册》,为法律援助工作提供标准化、实操性指引,通过规范化管理提升服务效能,以制度化建设保障公平正义。
质量建设成效显著:出台《中山市法律援助案件补贴与服务质量挂钩差别补贴办法》,建立补贴与质量挂钩的差异化激励机制,激发律师办案积极性与责任心。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加强法律援助律师选拔、培训和动态考核,队伍专业化水平稳步提升。
协同联动深度拓展:以“法律援助+”为核心,持续深化与公安、检察、法院、民政等部门的协作机制,推出“法律援助+支持起诉”模式,切实强化对特殊群体的权益保护。不断丰富服务矩阵,开展“人大代表+法律援助”等专项行动,做实做深“法援惠民生”“法援护苗”“安心行动”等专项服务,品牌内涵和社会认可度持续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