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5627号
发言人:河南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周济生
河南省农村留守儿童法律援助的做法是全省执行“一通一免两保三覆盖”,努力实现农村留守儿童法律援助服务均等化。
一、河南农村留守儿童保护现状:
(一)河南农村留守儿童数量及保护需求大
1、河南农村留守儿童占全国的一成。
2、农村留守儿童保护的法律帮助需求大。
(二)农村留守儿童保护问题的成因
(1)民生领域。监护不力或缺失是导致农村留守儿童民生领域问题多发的主要原因。
(2)未成年人犯罪。家庭教育缺位与儿童辍学现象并存,使部分农村留守儿童受社会不良因素影响导致犯罪行为产生。
(三)河南农村留守儿童保护的主要挑战
农村留守儿童保护面临的主要挑战:一是涉及其基本民生领域的问题易发多发;二是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时有出现。
二、河南农村留守儿童法律援助工作及成效
2008年以来,河南省实行“一通一免两保三覆盖”,推进法援服务均等化,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精准化、专业化的法律援助服务。
(一)“一通”即确保立体化复合式法律援助网络畅通
建立了纵向以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的“两室一点一站”为主阵地、以“一员”即全省5.3万名村(居)法律援助联络员为补充,横向与工、青、妇、老、残等社会团体,教育行政部门等协作,覆盖城乡的省、市、县、乡、村五级法律援助网络和12348法律援助咨询专线无缝衔接的立体化复合式法律援助网络。
(二)“一免两保三覆盖”即合理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
河南法律援助已实现了由覆盖低保人群向覆盖低收入人群的转变,全省执行以城镇居民最低工资标准和农村居民上年度人均纯收入为上限的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一免”是指在省司法厅持续探索实践推动下,省委、省政府出台政策规定:请求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免于经济困难审查。“两保”是指河南兼顾法律援助在民生领域和人权司法领域对农村留守儿童保护的均衡发展。“三覆盖”是指我省明确将“请求保护儿童合法权益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实现了农村留守儿童权益保护“事项全覆盖”;我省为未成年人提供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法律援助,实现了农村留守儿童法律援助“刑事诉讼阶段全覆盖”。
(三)创新制度机制推动法律援助服务均等化
河南将法律援助工作列入了省委、省政府重点民生实事,纳入了基本公共服务范畴,纳入了全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将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纳入本地法律援助工作规划,将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列入普法内容。
(四)持续开展法律援助进中小学校园、课堂工作
省司法厅与省教育厅联合出台文件,对在中小学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做了部署。一是持续推动中小学法律援助常识普及教育可持续发展。二是建立学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优化程序,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
三、下一步的应对措施
当前我省县域法律援助还存在农村法律援助知晓率低、律师资源匮乏、信息化建设水平低等问题。我们将采取如下应对措施:
(一)持续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公共法律教育产品制作;
(二)完善与法院、检察院、公安联动机制;
(三)提升农村留守儿童法律援助工作专业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