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5627号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 点击查看
港澳居民报名参加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事宜公告 点击查看
台湾居民报名参加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事宜公告 点击查看
司法部今天发布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公告明确,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时间为6月16日至7月5日。
公告指出,今年国家司法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如实、准确填报报名信息,并对报名信息作出真实有效的承诺。
公告明确,普通高等学校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时须具有所在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在司法部网站下载)和本人学生证。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须具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公告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自治县(旗),各自治区所辖县(旗),各自治州所辖县;国务院审批确定的十四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所辖县(县级市、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级市、区)等地区可以将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
公告指出,各地具体报名事项,特别是需要现场办理的报名事项由当地司法行政机关向社会发布公告。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为9月20日、21日两天。
司法部发布港澳台居民报名参加司法考试公告
规定时间内登录司法部网站报名
司法部今天发布港澳台居民报名参加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事宜的公告,公告明确,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方式,港澳台居民报名时,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司法部网站,选择报名地点、证件类别,填写身份证件号码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按照要求及流程填报本人信息;逾期不予补报。
公告显示,选择在大陆考区报名考试的台湾居民网上报名后,应按照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公告中的规定办理有关事项;选择在香港、澳门考区报名考试的台湾居民网上报名后,应按照香港、澳门考区考试承办机构的规定办理有关事项。居住在台湾岛内或国外的台湾居民网上报名时,可以选择在福建省厦门市或广东省深圳市报名考试。不能自行完成网上报名、交费、递交有关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认证等事项人员,可以联系厦门市司法局或深圳市司法局报名处协助办理,还可以通过受委托的台湾岛内社团法人机构协助办理。
公告指出,符合报名条件的港澳永久性居民须填报:港澳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特别行政区护照或香港、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相关信息;非永久性居民须填报:港澳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相关信息。同时填报经内地认可的公证人对同一有效身份证或身份证明复印件作出的公证文本相关信息。
公告指出,台湾居民网上报名时须填报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台湾居民身份证相关信息。没有办理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应在报名期限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交台湾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誊本或户口名簿进行核验。提交复印件的,须经台湾公证机构公证。
公告还提醒,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的学历学位证书在大陆办理认证需要20个工作日。办理方法可以查阅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有关认证系统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