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11月22日公布 合格分数线360分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12-11-21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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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发布公告,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于11月22日公布,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合格分数线分为四档,其中:西藏自治区合格分数线为280分;内蒙古、广西、宁夏、新疆4个自治区,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的自治州、自治县合格分数线为305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5个省所辖县(市、区)合格分数线为310分;除上述10省(区)外,全国其他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为315分。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的,单独确定合格分数标准。

    考生可于11月22日上午8时起,通过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中国普法网(http://www.legalinfo.gov.cn)和声讯电话查询本人成绩,电信用户请拨打16899800,联通用户请拨打11699800。

    应试人员考试成绩以司法行政机关书面通知为准。天津市、上海市、福建省、广东省、海南省、重庆市、贵州省、四川省成都市的应试人员应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

    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香港、澳门考区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向原报名机构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

 

关于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公布、合格分数线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等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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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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