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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四居民首获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来源: 发布时间:2009-05-31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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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在深圳举行颁证仪式

香港四居民首获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图为肖鹂展

示获得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本网深圳4月3日电(记者李伟雄詹了光通讯员晓马)今天上午,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在深圳举行颁证仪式,为2004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首批四名香港居民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根据《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协议内容,去年国家司法考试首次允许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报名参加考试。在深圳、珠海共有443名港澳居民参加考试,其中罗志成、肖鹂、任德康、吴阳4位香港公民通过考试。据悉,特别行政区公民取得内地法律执业资格后,可在内地律师事务所从事非诉讼法律事务。目前4位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香港公民正在内地律师事务所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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