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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补充公告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19-06-18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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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司法厅公告

第2号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司法部公告等有关规定,现就陕西省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目前,陕西省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正在进行中。西安市考区报考人员数量较多,并保持较快增长趋势,已达到全国特大考区容量。为了切实做好考试组织实施工作,选择更加优质考试机位,更好服务广大考生,确保考试安全顺利进行,根据西安市考区报考人员数量、机位设置等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陕西省西安市考区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分两个批次进行,分别在8月31日、9月1日考试。西安市考区将根据报考人数和机位数量,由考试报名系统随机确定应试人员的考试批次,应试人员按照随机确定的批次参加考试。具体为:

  第1批次考试时间:

  试卷一:8月31日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8月31日14:00—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

  第2批次考试时间:

  试卷一:9月1日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1日14:00—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

  在西安市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于8月21日至8月30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在准考证上查看考试批次、考点考场、考试机位等信息。

  陕西省司法厅

  2019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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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杨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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