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杜绝“踩点”“顶格”减刑
山东省潍坊监狱这样做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22-06-20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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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公众尤其是关心减刑政策的罪犯亲属,对监狱提请罪犯减刑的程序和规定有很多误解,认为只要罪犯考核分够了、服刑时间到了就应当减刑,将法律规定的可以减刑与应当减刑混为一谈。按照法律规定,减刑是激励罪犯改造的刑罚制度,是对“确有悔改表现”罪犯的刑事奖励,并不是罪犯服刑达到相应的时间或者获得相应的考核分就必须减刑。

  监狱是如何提请减刑的呢?

  山东省监狱管理局《分类评估依法提请罪犯减刑假释案件办法(试行)》规定,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的法定可以减刑的有期徒刑罪犯(含原判死缓、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监狱根据其现实改造表现、从严从宽情形等内容,采用“分类评估、择优提请”的方法,研究确定提请减刑的罪犯名单。

  2018年1月,按照山东省监狱管理局的部署安排,潍坊监狱率先试点推行分类评估、择优提请罪犯减刑假释案件办法,通过反复实践探索,不断完善运行机制,取得良好成效。下面小编结合潍坊监狱的具体实践,带您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分类评估、择优提请”。

  分类评估、择优提请主要分三步

  一、依法分类

  同类型的罪犯才有可比性

  法释〔2016〕23号根据罪犯的罪名、刑期、从严从宽情形等,对不同类型罪犯的减刑起始时间、间隔时间分别作出了不同的规定,为实施分类评估、择优提请罪犯减刑提供了法律依据。

  潍坊监狱结合押犯实际情况,依据法律规定的减刑起始时间、间隔时间,将有期徒刑罪犯(含原判死缓、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分成了以下六种类型:

  1、减刑起始时间为一年以上的罪犯;

  2、减刑起始时间为一年六个月以上的罪犯;

  3、减刑起始时间为二年以上的罪犯;

  4、减刑间隔不少于一年的罪犯;

  5、减刑间隔不少于一年六个月的罪犯;

  6、减刑间隔不少于二年的罪犯。

  这六类罪犯的数量大约占据了潍坊监狱押犯总数的95%,确保了“分类评估、择优提请”办法的实用性。

  二、定性评估

  符合法定条件才能提请

  根据刑法规定,罪犯在服刑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才可以减刑。定性评估就是对罪犯是否确有悔改表现进行科学分析、精准评判。

  潍坊监狱对罪犯的定性评估,采取监区民警赋分评议、集体会议研究评估的方式进行。赋分评议采用百分制量化的方式,民警从“认罪悔罪”“遵规守纪”“学习教育”“劳动改造表现”和“财产性判项履行情况”等方面分别进行实质化审查并量化赋分。综合评议得分达到80分以上并且在“认罪悔罪”方面没有扣分的,方可认定罪犯确有悔改表现。

  对符合从宽条件的老年罪犯、患严重疾病罪犯、身体残疾罪犯,重点考查“认罪悔罪”、“遵规守纪”和“接受教育改造”方面的表现,有财产性判项的也要考察财产性判项履行情况。评议合格的,方可认定罪犯确有悔改表现。

  三、择优提请

  按考核分排序择优提请

  择优提请是对通过定性评估的罪犯,由监狱刑罚执行部门对同一类型的罪犯,依据其本批次提请周期内的有效考核积分进行综合量化排序,按照适当比例择优提请减刑。计分考核是监狱按照管理和改造要求,对罪犯进行日常计分、等级评定的结果,涵盖了监管改造、教育和文化改造、劳动改造等各方面的内容,是监狱评价罪犯日常表现、衡量罪犯改造质量的重要依据,为实施择优提请罪犯减刑提供了基本尺度。

  潍坊监狱在办理每批次罪犯减刑案件时,由刑罚执行科对全狱通过定性评估的罪犯,按照六种类型分类。每一类分别依据罪犯获得的有效考核积分进行量化排序,一般按照每类罪犯总数的90%择优确定提请减刑罪犯名单。

  遇有考核积分相同的罪犯,则按照考核周期内获得奖励多、扣分少等条件进行筛选;遇有一类或几类提请人数较少的,视情对最后一名不予提请。

  对老年罪犯、患严重疾病罪犯、身体残疾罪犯,经定性评估符合提请条件的,不再进行量化排序,依法从宽提请。

  分类评估、择优提请办法试行效果如何?

  分类评估、择优提请罪犯减刑假释案件办法的实施,颠覆了罪犯及其亲属将“可以减刑”当作“应当减刑”的错误认识,打破了以往普遍存在的“到点减刑、以分折刑”的错误观念,试行之初,在犯群中引起了极大反响。许多一线民警也一时无法领会“分类评估、择优提请”的深意,认为不仅增加了监狱民警执法的工作量,还需要花费很大精力安抚罪犯情绪。

  随着试点工作的逐步深入,罪犯逐渐领会到分类评估择优提请减刑办法的公平公正性,认识到减刑不再是吃“大锅饭”,谁表现好谁才能优先减刑,干好、干坏不一样,一时表现好和一贯表现好不一样,一旦因违规违纪受到警告处罚,至少六个月内不能提请减刑。每次减刑后考核分要清零,杜绝“吃老本”,让罪犯认识到必须一贯表现好才行,民警对罪犯的教育管理也更加有力,进一步激发了罪犯改造积极性。

  监狱民警的办案理念也从传统的“行政性审批”真正转变为“实质化审查”。通过分类评估、择优提请,减刑不再是对罪犯服刑时间和考核分等条件进行简单地加加减减,而是通过定性评估,从严从实对罪犯的“确有悔改表现”进行综合、精准分析研判,并根据罪犯改造得分进行量化排序择优提请。

  分类评估择优提请减刑办法施行后,罪犯必须考核积分靠前,才能择优提请减刑,这就有效杜绝了“踩点”“顶格”减刑。在2021年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出的问题案件中,“踩点”“顶格”减刑问题成为一项亟待整治的顽瘴痼疾,潍坊监狱因为推行分类评估择优提请罪犯减刑办法,在近几年办理的案件中,没有出现“踩点”“顶格”问题。

  统筹结合,智能高效

  分类评估、择优提请罪犯减刑假释办法和包组警察常态化办案预审机制,把案件办理中实体条件上的择优提请与程序上的严密审核把关有机结合,共同构成减刑假释案件依法依规提请办理的“双保险”。目前,山东省监狱管理局“智慧监狱精细化管理大数据平台”中的计分考核、减刑假释两大项目,正在潍坊监狱试点运行。通过该平台,民警可以实时查看罪犯的类别、考核积分排名等情况,有了大数据的“智慧化”加持,案件办理更加科学、高效。

  包组警察常态化办案预审机制

  分类评估择优提请罪犯减刑假释办法和包组警察常态化办案预审机制,都是在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基础上对传统刑罚执行办案方式的改革和创新。在实施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遇到观念滞后、机制制约、磨合适应等方面的问题和阻力。潍坊监狱通过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广泛进行宣传教育、引入科技手段提升工作效率、加强督导考核倒逼落实实效等手段,有力推动了分类评估择优提请罪犯减刑假释办法和包组警察常态化办案预审机制的实施,实现了刑罚执行工作在法治轨道上创新发展

  (山东省潍坊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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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丽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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