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建立监狱反腐倡廉协同机制探究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22-12-21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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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嘉陵监狱 韩璐

  【摘 要】党的十八大以来,监狱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管警,以严惩腐败、监督约束发挥纠偏力,以廉政教育发挥倡导力,以制度建设发挥保障力,所形成的合力保障执法权力规范运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但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从严治警一刻也不能放松,当前实践中还存在参与主体合力不足,策略布局有待整合细化等问题。本文对监狱反腐倡廉协同机制现状进行总结,表明当前存在的问题,探讨各个基本要素内部和基本要素之间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凝聚合力的完善之路。

  【关键词】监狱;反腐倡廉;协同机制

  党的十八大以来,监狱不断提升反腐倡廉协同一体效能。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治警,保持严惩腐败的高压震慑,整合内部监督力量,以常态化的执法监督和专项监督预防执法权力偏移,深化反腐倡廉思想政治教育,保证了民警队伍纪律严明、廉洁可靠。但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在当前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要求下,队伍内部依然存在违法违纪现象,反腐倡廉建设仍存在主体联动合力有待加强,实施策略、实施布局有待整合细化的问题。目前对于监狱反腐倡廉的研究多集中于单一要素的完善,缺少对整体效能协同优化的关注。本文分析了当前监狱反腐倡廉协同建设存在的问题,探讨了完善监狱反腐倡廉协同机制的策略,以期为新时代监狱反腐倡廉协同一体建设提供参考和助力。

  一、监狱反腐倡廉协同机制的现状

  监狱反腐倡廉协同建设采取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措施,保持严肃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常态化的进行作风建设,持续进行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民警筑牢了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提升了队伍的整体战斗力和执行力。

  (一)保持严惩腐败的高压态势

  当前,监狱坚持全面从严治警,保持严惩腐败的高压态势,树立底线和戒尺。某监狱通过常态化的专项监督检查行动,及时查纠隐患,惩治违法违纪行为,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为戒,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在“护航二十大,忠诚保平安”维稳安保专项行动中,综合采取突击检查、联合督查、交叉互查、问题推送、案件核查、鹰眼巡查等方式开展检查,聚焦队伍建设、执法办案、服务群众的廉政风险点,强化执纪监督,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违纪违法行为。对队伍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严格追究各单位主要领导的主体责任,视情况给予作出书面检查、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组织处理。

  (二)持续完善内部廉政监督

  监督是监狱反腐倡廉协同建设的重要环节,以凝聚监督合力,创新监督方法,综合利用监督成果来提升监狱内部监督效能。某监狱在内部廉政监督完善上,联合各种力量,多种监督检查方式并用,及时查缺堵漏。其一,由监督部门牵头,业务部门抽调人员配合,根据各阶段工作重点,提前部署计划,明确督察内容,采取不打招呼、直奔主题式开展监督检查,现场反馈问题、现场纠正不足。其二,实地走访式监督。着便衣、携带暗访设备对不定时对监狱周边的餐饮、娱乐场所进行走访。其三,通过系统内部交叉监督检查,加强监狱间交流,提升监督人员能力素质,解决“不会”的难题,破除“熟人效应”,解决“不敢”的难题,实现监督全覆盖,提升监督质量。

  (三)常态化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当前监狱常态化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帮助民警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价值观、交往观,为反腐倡廉协同建设提供精神动力和思想支撑。某监狱深挖监狱廉政资源,萃取廉政文化遗产中的精华,确定廉政文化主题,融廉入景,打造廉政文化景观和廉洁文化新阵地,将其廉政文化建设转化为监狱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石和有力支撑。

  二、监狱反腐倡廉协同机制建设存在的问题

  监狱反腐倡廉协同机制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基本能够适应当前反腐倡廉建设需要,但各地监狱机制建设尚未形成统一的标准,基本要素和协同配合上都需要完善。

  (一)运行主体联动合力不足

  合力的形成包括责任合力、职能合力、促进合力共同发挥力量,当前各个运行主体力量分散,合力的形成存在欠缺,导致运行主体整体力量不足。

  责任合力方面。党委和纪委的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的界定还需细化,在落实上,问责力度不够,压力传导不足,没有形成良好贯通。职能合力方面。在内部职能合力上,缺乏专门法律的总体规定,各个部门权力存在边界不清、重复交叉、合作力量不对等、缺乏自我监督和相互制约的问题,实践中监狱的联席监督行动的开展大多依照实践摸索和经验借鉴,只能解决临时任务需要,无法形成长效合力。外部职能合力上,监狱未能有效利用外部职能监督力量,缺乏与其协调配合、与内部职能监督力量形成互补的合力。促进合力方面。当前群众监督与舆论监督力量还有待加强。存在不想监督、不懂监督、不会监督的问题,缺乏总体动员和完善的渠道,二者的促进作用未能得到充分发挥。

  (二)实施载体缺乏细化整合

  “惩腐、纪律、作风”是三位一体的实施载体,各地监狱聚焦党的建设,将三者作为实施载体,着力于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但在单一主体运行,三位一体推进上缺乏细化整合。

  在单一载体的运用方面,缺乏由治标到治本的深化过程,有待细化完善。惩腐方面,“惩前”是为了“毖后”,“治病”是为了“救人”,这是我们党正确对待和处理犯错误同志的科学态度和有效方法。目前,“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还有待做深做实。纪律方面,缺乏深化纪律的底线警示作用,目前停留在约束日常工作行为方面居多,使得民警仅把纪律作为约束标准,而非底线标准,降低了对自身的要求。作风方面,当前监狱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着重纠四风、树新风,但是纠得多,树得少,没有做到纠树同频同向发力,促进作风转变。

  (三)实施布局有待优化完善

  疫情防控常态化,民警长期执行封闭执勤模式,在全面从严的强力震慑,监督制约下,监狱民警面对繁重的工作任务与工作压力,相关保障的廉政指向性不强,诸如工资待遇、保险福利等,同时一些民警的轮班休息长期未能有效保障,出现了疲于应对,廉而不为,廉而失能现象,易受到腐败诱因影响,在推进实现廉洁自律上出现梗阻,布局的展开并未真正实现联通。分析其中原因,“不能腐”以惩处强力震慑、“不想腐”以监督制约强化预防,二者属于外在的刚性规制,“不想腐”廉洁自律则是内心力量,缺少过渡地带支撑,即廉政激励保障上的布局。

  三、深化监狱反复倡廉协同机制的对策

  (一)教育:育成文化与落地实践共生

  教育是基础策略,目的是要实现以教促行,育成文化,落地实践,知行合一。发挥教育的作用,要培育监狱特色廉政文化,拓新传播方法,促进廉洁实践落地,形成廉政文化滋养的良好氛围,将廉洁文化意识转化为民警的自觉行动。

  一是要完善廉政教育基础设施。建立廉政教育基地和警示教育基地,依托单位的荣誉室或者陈列室等建立廉政教育基地,引导民警自觉传承廉洁精神,以监管场所、法纪中心为警示教育基地,发挥冲击和警醒作用。在内网、新媒体上开辟廉政专区,及时更新监狱廉政工作动态,督促民警关注,及时宣传廉洁典型,发挥示范作用,形成及时随时随地进行廉政教育的良好发展态势。

  二是要实现多种教育方式的有机结合。开辟廉政文化墙、走廊以图文并茂的方式实现耳濡目染的效果,以互动研讨的方式,提升参与感,让保证民警真正有所领悟,有所收获,以廉政专题活动的方式,增加吸引力和亲和力,实现监狱特色廉政教育的滋养浸润作用。在廉洁教育氛围中,着力落地实践,促进知行合一。

  三是要对廉政教育考核和测评环节严格把关,执法办案、群众工作、队伍建设为主要的考察方面作为衡量,形成育成廉政文化与转变行动作风共生共促,压缩腐败暗示和腐败亚文化的生存空间,有效发挥教育的作用。

  (二)监督:整合力量,突出重点,提升效果

  作为关键策略,完善监督,首要确保监狱职务权力运行透明,以对内完善选人用人,决策制定执行公开,对外健全执法事项、程序、结果公开,在此基础上,扩大范围,突出重点,提升监督效果。

  在整合力量方面,以党的监督体系和行政监督体系为主线,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治警。落实党的监督体系,以“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的长效化、全覆盖监督。整合行政的监督体系,在时间维度上,围绕执法权力运行过程,贯穿事前审批监督,事中跟踪监督,事后追责监督;在空间维度上,受社会生活中人民群众、新闻媒体的监督,搭建起立体化的监督网络。

  在突出监督重点方面,一是突出日常监督制约。在工作日常完善对党员民警的从严监督,从严管理。对民警的思想、纪律、作风等方面予以督促,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担当不足、不作为情节轻微的问题,以谈话提醒、函询约谈、批评教育、责令整改、通报、诫勉的方式,在日常监督管理中树立起防止腐败的第一道屏障,抓早抓小。二是监督制约领导干部。追究领导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管辖范围内违法违纪的严重程度追究直接领导、分管领导、主要领导责任,提升监狱领导干部“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责任意识。强化“关键少数”的监督,严格落实个人事项请示报告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延伸监督范围。三是着重防控执法廉政风险。在廉政风险防控上,重要会议召开、活动举办、突发敏感事件处置时,利用全覆盖监控系统,录音电话,执法记录仪系统等巡查警力部署,执法执勤,警容形象,并及时追责问责。细化对执法办案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在综合业务一体化平台,监管审批办案流程,紧扣办案环节,落实执法责任。严格规范减假暂案件的提请、讨论、评审、审议、公示等各个环节,实现证据审查、办案程序、文书制作等关键执法要素全要素监管留痕,落实执法责任。四是综合运用多种检查形式,提高廉政风险防控效率。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检查法,对各执法部门采取随机式、直奔主题、不打招呼等形式的检查,现场反馈问题、现场纠正不足,对存在的不规范、不严谨情况进行通报,营造时时处于监督之下的氛围。

  在监督效果提升方面,一是完善监督纠错和救济。不能因为监督的常态化和动态化造成民警害怕监督,执法畏难情绪,造成廉而失能现象。因此,要完善监督的后续及时纠错和有效救济,在纠错中,由作出监督决定的部门提出纠正意见,限期整改并作出反馈,使得监督以提升民警工作能力为目的,而并非只以惩处错误、追究责任为目的。在监督救济上,保障民警向本级或上级监狱提出申诉,听取申辩,保障民警合法权益。二是最大化利用监督成果。监督部门要与执法部门形成常态化沟通,急其所忧,帮其所需。对于突出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建立预警预防。首先,监督结果可视化。通过公示,提升监督的透明度、公平性和说服力,形成对民警的警醒和鞭策。其次,将监督结果导入考评。发挥监督结果的作用,以记分制纳入民警和所属部门的考核评价中,引导奖惩,作为集体和个人立功受奖、评先争优、晋级晋职的依据,对问题严重的部门和个人,参照“一案双查”原则,对直接责任人及部门责任人予以问责处理,真正使监督结果促进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最后,以监督结果建立预警。突出重点堵漏和问题意识。按照问题严重程度和整改态度,建立警示制度,保证一般性问题当场修正,即时整改;普遍性问题,编发专报,定期提醒,回访整改;反复性问题,警示通报,跟踪整改;原则性问题,立案核查,提出建议,刚性问责。

  (三)制度:体系健全完善与注重实效

  实施策略的一体化推进,教育、监督都要靠制度。作为保障策略,要使得制度体系科学完备、运行高效、动态调适,实现体系的完善性与运行的实效性相协同。一要完善制度实体,使之能够规范到监狱反腐倡廉协同一体化建设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刚性明确,开列清单,具有权威性和严肃性,保障公信力。二是完善制度程序,以完善的程序协同主体力量,推进载体实施,落实布局,确定执行人、监督人、责任人,以程序的完善,促进制度实体规定的完善。制度体系要与制度实践动态调适,以教育宣传贯彻制度,为民警明确制度标准,划定制度底线,以监督督促制度落实,将有效经验上升为制度规定,将实践中的问题回归到制度完善,实现制度体系的健全完善与发挥实效协同。

  健全完善监狱反腐倡廉协同机制制度体系要做到贯彻从严治警、依法治警,从优待警的原则,提升制度功能统筹互补,结构协调。明确警察职务行为的责任权限,规范权力运行的范围、方向和尺度,工作程序,贯穿执法执勤、内部管理的各个方面。在工作制度上,完善减假暂案件办理,财务管理,物资物品设备器材采购,值班执勤,警容风纪与着装管理制度,重点覆盖监狱的廉政风险点和案件的执法办理过程。在监督制度上,完善内部监督制度,有效整合力量,形成信访制度、复议制度、执法公开制度、执法质量考评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领导责任追究制度的案件监督体系,确保案件处理公平公正,权责统一,用权透明。在保障制度上,完善警衔制度、训练制度、奖励制度、内务制度、维护执法权威制度,以规范队伍内部管理,保障民警不断提高工作能力,扩展民警职业发展空间,维护民警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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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丽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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