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5627号
浙江省宁波市司法局 赵栋
为深入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高质量开展社区矫正工作,5月23日,浙江省余姚市司法局组织部分在册社区矫正对象赴宁波市黄湖监狱,开展“走近‘另一种人生’,沉浸式体验‘高墙里的生活’”警示教育活动,以教促矫,增强社区矫正对象遵纪守法的意识和服从监管的自觉性。
教育活动中,社区矫正对象听取了监狱民警的集体讲评,认真参与队列训练,深入参观生活监舍,通过参与整理内务、打扫卫生,“零距离”体验服刑罪犯的改造生活。
“以前总觉得监狱是离我很遥远,以为自己年纪小,不懂事,就可以随心所欲,现在才发现自己半只脚已经踏进监狱了,今后我一定好好珍惜这来之不易的自由,担负起成年人的责任!”活动当天,刚好是社区矫正对象小张满十八周岁的第一天,这次进监警示教育也是他难忘的特殊成年仪式,感受过监狱里的真实生活,让小张切实明白了成人应尽的义务与责任,对法律有了敬畏之心。
警示教育会上,监狱罪犯高某现身说法,讲述自己在监狱服刑的心路历程,表达了对重获自由和回归家庭的渴望,触犯法律红线的忏悔。真情实意的话语深深触动了同样走过歧路的社区矫正对象的心,引起了共鸣和反思。
“守规矩的人最自由。人生路上,我们一定要端正心智,学会辨别,学会判断,学会选择,学会放弃,学会把握,学会坚守,因为自由才是幸福。”
“社区矫正就是在一座没有高墙,没有电网的监狱里服刑,更需要我自觉遵纪守法,做一个知行合一的守法公民。”
会后,社区矫正对象纷纷在现场的感悟板上记录下自己的所思所想。
“区别于社区矫正工作平时的训诫警告,电子腕带等惩罚措施,本次活动中,通过监狱民警为社区矫正对象授课,服刑人员现身说法等环节,开展以教育为主,惩戒为辅的警示教育活动,让社区矫正对象切身处地地感受高墙里的生活,更具有震撼内心的效果,强化其身份意识和纪律意识,有力震慑了部分悔罪意识不到位的社区矫正对象,有效降低再犯罪风险,使社区矫正监管教育工作质量提优增效,为积极营造健康有序、和谐稳定的社区矫正环境作出高墙内的独特贡献。”余姚市司法局副局长、党组成员韩立波介绍道。
本次警示教育活动中,余姚市司法局与宁波市黄湖监狱协办联动,聚焦双方工作职责,充分发挥余姚市司法局的属地管理优势和黄湖监狱丰富的警示教育资源优势,同向发力,推动惩罚与教育、管理与矫正的融合互通,指引社区矫正对象迷途归返,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积极打造社区矫正警示教育主阵地,开辟教育改造罪犯的创新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