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5627号
为了进一步推进落实“放管服”改革,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提高商务部依法行政水平,拟制定《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现就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
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
2.登陆商务部条法司网站(网址:http://www.mofcom.gov.cn)进入“立法征求意见”点击“《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3.电子邮件:tfsxzc@mofcom.gov.cn;
4.传真:010-65198905;
5.信函: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商务部条约法律司,邮编:100731。
请在电子邮件主题、传真首页和信封上注明“《商务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9年3月2日。
商务部
2019年1月30日
相关稿件:
商务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