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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 发布时间:2019-10-08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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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劳动者职业健康合法权益,确保劳动者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有序进行,根据2017年、201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职业病防治法》的两次修改,国家卫生健康委对2013年原卫生部制定的《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了《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及立法工作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提出意见。

2.登陆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网址:http://www.nhc.gov.cn),点击网站首页左侧的“互动”栏,然后进入“征求意见”栏,点击“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提出意见。

3.电子邮箱:jiankangzhg@163.com。

4.通信地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职业健康司,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4号,邮编:100191。来信请注明“《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8日。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19年10月8日

相关稿件: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点击进入公开征求意见系统.jpg

 

附件:

责任编辑: 白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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