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5627号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依法加强和完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我委组织开展了《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原电监会28号令)修订工作,研究起草了《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各有关单位、行业协会及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通过传真将意见发至010-63976532,或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yangmeng@nea.gov.cn;传真或电子邮件题目请注明“《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12日,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9年11月13日
相关稿件: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