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5627号
为引导和规范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依法投资林业发展,建立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取得林地经营权的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我们起草了《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林地经营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0年4月9日前将意见反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8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邮 编:10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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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3月10日
相关稿件:
《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林地经营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关于《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林地经营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