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5627号
为加强煤矿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煤矿事故发生,保障煤矿生产安全,我部组织起草了《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www.moj.gov.cn、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电子邮箱:yjbzfs@163.com。
3.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70号应急管理部政策法规司(邮政编码:100054),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18日。
应急管理部
2020年5月18日
相关稿件:
《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关于《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