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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关于就《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来源:中国证监会 发布时间:2020-11-20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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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的任职和执业行为,促进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合规、稳健运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我会起草了《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www.moj.gov.cn,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登陆中国证监会网站(www.csrc.gov.cn),进入首页右侧点击“公开征求意见”栏提出意见。

3.传真:010-88061446。

4.电子邮箱:jigoubu@csrc.gov.cn。

5.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邮政编码:10003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0日。

中国证监会

2020年11月20日

相关稿件: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关于《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点击进入公开征求意见系统.jpg

 

附件:

责任编辑: 白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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