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国证监会关于就《关于修订〈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来源:中国证监会 发布时间:2019-11-08 17:30
分享到 打印

为进一步深化新三板改革,完善市场基础制度,优化融资功能,更好服务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我会拟对《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96号)进行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www.moj.gov.cn、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电子邮件:gzgsb@csrc.gov.cn。

3.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A座 中国证监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部,邮编100033。

4.传真:010-88060134。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8日。

中国证监会

2019年11月8日

相关稿件:

关于修订《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关于《修订〈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点击进入公开征求意见系统.jpg

 


 

附件:

责任编辑: 白海涛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