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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时间:2021-02-10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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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www.moj.gov.cn、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信用监管司(邮编:10082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xinyongjianshechu@163.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2日。

市场监管总局

2021年2月10日

相关稿件: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关于《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点击进入公开征求意见系统.jpg

 

附件:

责任编辑: 白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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