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5627号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行为,加强信用监管,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www.moj.gov.cn、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信用监管司(邮编:10082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jianguanzhidaochu@samr.gov.cn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2日。
市场监管总局
2021年2月20日
相关稿件: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关于《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