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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0502035627号
为了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现将司法部起草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监督管理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公布。公众可以通过司法部官方网站、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或者关注司法部微信公众号查看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1年4月22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1.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www.moj.gov.cn、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6号司法部立法二局(邮编10002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国务院关于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监督管理的规定》征求意见”字样。
3.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ncppfsc@chinalaw.gov.cn。
司 法 部
2021年3月23日
相关稿件:
《国务院关于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监督管理的规定(征求意见稿)》
关于《国务院关于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监督管理的规定(征求意见稿)》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