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5627号
为落实“证照分离”改革的有关要求和新修订《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对《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部分条款予以修改,对《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予以废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http://www.moj.gov.cn 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电子邮箱:qxjfgs@cma.gov.cn。
3.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46号中国气象局政策法规司(100081)。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2日。
中国气象局
2021年8月23日
相关稿件:
《中国气象局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关于《中国气象局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