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5627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变更设立北京证券交易所的决策部署,夯实改革制度基础,保障相关改革措施落实落地,我会起草了《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www.moj.gov.cn,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登陆中国证监会网站(www.csrc.gov.cn),进入首页右侧点击“公开征求意见”栏提出意见。
3.电子邮件:gzgsb@csrc.gov.cn。
4.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A座 中国证监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部,邮政编码:10003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3日。
中国证监会
2021年9月3日
相关稿件: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