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来源:农业农村部 发布时间:2022-03-16 11:00
分享到 打印

  为了保障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合法权益,规范动物诊疗活动,加强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队伍建设,保护动物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我部起草了《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www.moj.gov.cn、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登陆农业农村部网站(网址:www.moa.gov.cn),进入上方“互动”栏目中的“征求意见”,点击“农业农村部关于《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提出意见。

  3.电子邮件:fgslfc@163.com

  4.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医政与检疫监督处,邮政编码:100125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16日。

  农业农村部

  2022年3月16日

  相关稿件:

  《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

责任编辑: 白海涛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