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 发布时间:2022-06-27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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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修改后的《反垄断法》,市场监管总局研究起草了《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www.moj.gov.cn、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登录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网址: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3.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fldys@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征求意见”字样。

  4.通过信函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一司,邮政编码:100820。信封上请注明“《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27日。

  市场监管总局

  2022年6月27日

  相关稿件:

  《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征求意见稿)》

  关于《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附件:

责任编辑: 白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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