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5627号
为贯彻落实修改后的《反垄断法》,市场监管总局研究起草了《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www.moj.gov.cn、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登录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网址: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3.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fldys@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征求意见”字样。
4.通过信函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一司,邮政编码:100820。信封上请注明“《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27日。
市场监管总局
2022年6月27日
相关稿件:
《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征求意见稿)》
关于《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