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5627号
为加强对铁路运输企业承担公益性运输任务的监督管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国家铁路局研究制定《铁路公益性运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1.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www.moj.gov.cn、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将意见发送至ysjggkzqyj@nra.gov.cn。
3.函寄至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号院国家铁路局科技与法制司法规处。(邮编:100891)
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6月26日至7月25日。
国家铁路局
2023年6月26日
相关链接:
《铁路公益性运输监督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