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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气象局关于《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气象设施命名更名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来源:中国气象局 发布时间:2023-08-31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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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落实好《地名管理条例》设定的“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气象设施命名、更名审批”实施工作,中国气象局启动了《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气象设施命名更名管理办法》编制工作,以部门规章形式明确该审批事项的办理条件和审批工作流程,保障该项审批的规范实施。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www.moj.gov.cn、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46号中国气象局政策法规司(100081)来信请注明《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气象设施命名更名管理办法》反馈意见。

  3.电子邮箱:qxjfgs@cma.gov.cn。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30日。

  中国气象局

  2023年8月31日

  相关链接:

  《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气象设施命名更名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气象设施命名更名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附件:

责任编辑: 白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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