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5627号
为了推动邮轮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升国际邮轮靠港补给便利化水平,司法部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国际邮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靠港补给的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http://www.moj.gov.cn、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邮件发送至:sflfejyx@moj.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国际邮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靠港补给的规定》意见”字样。
3.信函寄至: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6号司法部立法二局(邮编10002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国际邮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靠港补给的规定》征求意见”字样。
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1月26日至2024年2月25日。
司法部
2024年1月26日
相关链接:
《国际邮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靠港补给的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
关于《国际邮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靠港补给的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稿)》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