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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首建镇街参与法治政府建设机制

来源:法制日报 发布时间:2019-07-29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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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讯 记者梁平妮 通讯员陈海峰郝俊平 近日,青岛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镇街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合法性审查和行政执法指导监督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开创了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镇街”)一级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先河。据悉,这是全国首个关于开展镇街法治政府建设的专门制度。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也是实现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目标的攻坚期。青岛市充分结合司法行政体制优势,利用镇街司法所专业力量,聚焦镇街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合法性审查和行政执法行为指导监督工作,探索法治政府建设“全贯通”,为率先完成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目标夯实基层基础。

《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部署,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进一步提升基层政府依法行使职权的意识和能力。《意见》规定,凡涉及镇街的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及可能引起重大社会影响的事项的决定,必须由司法所进行合法性审查,司法所应当对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等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进行指导监督。

据介绍,此项制度的建立,将有利于培养镇街依法行政的意识和习惯,促进镇街决策、执法行为、制度建设合法合规,减少和防止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构建有效避免违法决策、法外行政的制度保障,从而达到减少纠纷争议、促进公平正义、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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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李石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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