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辽宁司法厅印发意见从六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建设让党信赖人民满意模范政治机关

来源:法制日报 发布时间:2019-09-10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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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国强 韩宇

“坚决在政治理论学习上作表率;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在《中共辽宁省司法厅党组关于建设让党信赖让人民满意模范政治机关的意见》中,明确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的最高原则,并从上述几个方面作出详细规定。而这,只是该意见提出建设让党信赖让人民满意模范政治机关的六大要求之一。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提升与履职能力相适应的政治能力,切实承担起新时代党中央赋予司法行政机关的重大职责使命,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辽宁省司法厅党组近日印发了该意见,细化了具体要求和任务。

辽宁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意见分别从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深化改革、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等六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方面,该意见要求监狱工作要坚守安全底线,推进形成以政治改造为统领的“五大改造”新格局。戒毒工作要突出行政强制属性,培养戒毒人员积极向上的人格心态。社区矫正工作要在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的政治教育同时,通过参观红色基地,开展党史教育等方式,促使其反思自身罪行,感谢党恩党情,重塑政治灵魂;要守住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加强人民调解中心建设,努力提升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水平。

为了充分体现以人民为中心,该意见以人民群众最恨、最怨、最烦的三大问题为导向,提出了具体要求。其中明确,严格执行对有关罪犯限制减刑的相关规定,让人民群众最痛恨的腐败案件当事人罪当其罚。配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助力对祸害一方的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予以精准打击;扎实推进当好人民群众“法律贴心人”活动,针对人民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落实整改措施。重点围绕罪犯考核奖惩、保外就医,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诊断评估、所外就医等加强执法检查和警务督察;坚持复议为民,完善行政复议制度,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深化“放管服”改革,坚决取消各种不合理的“奇葩证明”、不方便群众办事的前置条件及违规收费等。

当下,全面依法治国正在稳步推进,该意见对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提出了具体要求。其中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立法体制,提高行政立法质量,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完善刑罚执行制度,不断完善立法、执法的体制机制;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进一步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让法治成为全民思维和行为习惯,努力形成全民守法氛围。

关于深化改革方面,该意见提出了要敢于为先行推进改革者负责的要求。其中明确,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对确因在推进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中造成失误错误适用容错情况的,要大胆容错,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和误解的干部澄清正名。制定激励措施,充分调动和保护干部队伍推进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拔重用改革实绩突出的干部。

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是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的坚实保障。该意见对此明确要求,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发生在司法行政系统的腐败案件,坚决查处滥用职权、贪赃枉法、以案谋私、收钱捞人、违法违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行为,持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扎紧“不能腐”的笼子,构建符合司法行政机关权力运行特点的监督体系,深入查找廉政风险点,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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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朱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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