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实实在在付出蹄疾步稳推进

天津法治政府建设质效双升

来源:法制日报 发布时间:2019-11-20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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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驰

最近,一组数据引起了天津市民的注意:今年1月至8月,天津完成了20个立法项目的起草与法律审核工作,占全年立法任务的91%;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740件、行政应诉案件173件,同比分别增长51.64%与140%;加大行政案件纠错力度,撤销与确认行政违法案件39件;备案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117件,其中25件未予备案登记。

数据背后,是天津法治政府建设实实在在的付出。

注重立法纪律性程序性

今年是律师大刘在天津滨海新区某开发区工作的第10个年头。10年间,他见证了滨海新区建设由“小步快跑”到“大步迈进”的过往,熟知其发展的难点与痛点。

“一度,滨海新区的开发区在发展中面临的问题与其他地方开发区面临的难题大同小异,如管理体制再理顺、管理权限再优化、奖励机制再灵活等。”大刘曾仔细梳理过这些问题并分析其产生的原因。

如今,这些问题在天津已经有了解决方案。今年,根据天津市委、市政府部署,天津市司法局对有关滨海新区开发区发展的几个条例进行了协调修改与法律审核。修改后的相关法规规章明确了各开发区管委会的性质、定位,赋予各开发区更大自主发展权,实现了立法与改革决策衔接,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

2019年上半年天津的政府立法,用天津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市委依法治市办副主任王红卫的话来总结,是注重“纪律性”与“程序性”。

为做好天津市政府2019年度立法工作,重组后的天津市司法局组织市政府有关部门报送了政府立法建议项目,经与天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及上述政府部门反复沟通,并征求市政府领导意见后,形成了《天津市人民政府2019年度立法计划(草案)》,其后,又经过程序形成了《天津市人民政府2019年度立法计划》(以下简称《立法计划》)。

天津市司法局副局长李建华介绍,今年1月至8月,天津完成了20个立法项目的起草与法律审核工作,占全年立法任务的91%。

“我们将党的领导贯彻到立法工作的全过程,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凡重大立法事项,立法涉及的重大政策调整,以及需要市委研究的立法中的重大问题,我们均按照规定向市委请示报告。”王红卫说。

推动行政执法平稳进行

说到法治政府建设,不能不提行政执法以及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目前,报经市政府批准,天津成立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等行政执法改革意见,优化调整执法事项目录,理顺行政执法监督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

同时,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化稳步推进。9月中旬的一天,天津市和平区小白楼街道综合执法大队执法队员李云峰骑着电动车开始了常态巡查,哪家商户把商品摆放在室外,哪家商户有推销噪音,哪家的标志牌不标准,都是李云峰的巡查内容并做到及时提醒。其左胸前的执法记录仪忠实地记录现场场景,并传回小白楼街道服务中心的“街道综合执法指挥平台”。开副食品商店的关旭与李云峰几乎每天一个照面,规范、高效与人性是他对李云峰与同事工作的评价关键词。

经过几年努力,天津市、区、街镇已完成了行政执法三级监督平台建设,该平台已具备执法业务信息预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音视频多媒体资料管理、数据分析等多方面功能,基础信息涵盖天津全市各级行政执法主体、全部持证执法人员、近7000条行政执法职权及2000多部法律、法规及规章。

如果说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与提高行政执法监督质量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里子”工程,推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就有点自我挑刺的意思。

今年1月至8月,天津市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740件,行政应诉案件173件,同比分别增长51.64%与140%。同期,天津还加强了行政案件的纠错力度,撤销与确认行政违法案件39件,同比增长387.5%。

“这两组数据表明,一方面群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逐渐增强,另一方面也给相关政府部门或单位提了一个醒:要严格依法行政。”天津市司法局二级巡视员徐至忠说。

为此,天津市司法局印发了《关于全市2018年度行政败诉分析情况的报告》,通过对败诉案件的梳理分析和原因剖析,进一步增强天津各级行政机关及其部门依法行政的意识。

“下一步,天津市司法局还将与法院系统、纪检监察系统密切联动,分批次为相关干部上一堂法治课,旁听一次行政诉讼庭审,做一次依法行政的深度交流。”徐至忠说。

保证法律审核有的放矢

在做好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工作的同时,天津在法律审核工作方面也作出了积极探索。

天津市司法局法律法规处处长袁红丽提供了这样一组数据:今年1月至8月,天津市司法局共完成55件政府合同与协议的法律审核,提出了146条法律审核意见,为市政府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建设工作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对政府合同、协议以外事项提出法律意见,如滨海新区下放权力事项、国有企业混改、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等。

“春江水暖”,政府对外合同与协议的法律审核效果,企业的体察最为直接。“政府合同与协议审核的越是仔细,我们的发展就越有保障,这是一个双向递进的过程。”民营企业家孙维兴说。

对市级层面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是天津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下称《暂行条例》)又一做法。

今年5月8日,《暂行条例》公布,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重大行政决策的作出与调整程序、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并于9月1日起施行。在《暂行条例》公布后,天津市司法局就第一时间牵头组织修订、规范、细化天津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为天津的重大行政决策服好务。

天津全面推行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对不符合要求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说“不”。截至今年8月,共备案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117件,其中25件未予备案登记。这项工作的开展获得了天津市政府主要领导的肯定。

“刀刃向内,敢于向不符合要求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说‘不’,这不仅需要勇气,更需要智慧,从长远来说,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文本质量,看来已成为他们的共识。”市民评论道。

天津在法治政府建设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远没有达到今年8月初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动员部署会提出的要求。天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委依法治市办主任赵飞对天津行政执法过程中的突出问题进行了画像:有的搞佛系执法,面对违法问题视而不见;有的搞推手式执法,面对执法任务闪躲腾挪;有的搞摆拍式执法,装装样子,不动真格……

“这些问题,从根源上来说,就是没有严格依法履职,该作为的不作为、乱作为。”赵飞的声音震聋发聩。

赵飞表示,建设法治政府,就是要保证行政执法单位严格依法履职;就是要立足各类市场主体期盼的平等法律保护,把政府行为与市场活动纳入法治化轨道运行,给予市场主体充分稳定的预期,创造有利于地方发展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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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朱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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