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南昌出台《意见》规范行政机关行政应诉

来源:法治日报 发布时间:2020-08-11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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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日报讯 记者黄辉 《法治周末》记者周孝清 通讯员舒贵水 近日,江西省南昌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全面规范和指导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依法及时有效化解行政纠纷,自觉接受司法监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意见》指出,行政诉讼是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重要法律制度。做好行政应诉工作是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对于依法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规范行政行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要求,各级行政机关要全面履行行政应诉职责,并从支持人民法院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规范行政应诉答辩和举证工作,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配合人民法院做好庭审工作,严格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切实改进和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的要求。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方面强调,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要依法积极履行职责,做到“既出庭,又出声”。

  《意见》强调,各级行政机关要着力加强行政应诉能力建设,落实行政首长第一责任人主体责任。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切实加强指导和监督,建立健全行政诉讼即时报备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提示制度、行政诉讼情况通报制度等监督机制,强化工作考核,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按期答辩、履行生效裁判、落实司法建议书等情况纳入全面依法治市(县、区)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保障行政应诉工作依法、高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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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杨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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