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法治建设激发创新创业创造新动能

山东司法厅发挥职能优势勇做法治山东建设排头兵

来源:法制日报 发布时间:2019-10-25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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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山东省司法厅重组一年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省为牵引,全面重塑职责定位,立足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工作布局,在行政立法、优化营商环境、公共法律服务等领域持续发力,以法治建设激发创新创业创造新动能,促进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助推法治山东建设迈向新阶段。从今天起,本报开设“发挥一个统筹四大职能作用 助推法治山东建设”专栏,刊发记者实地采访新时代法治山东建设的所见所闻,敬请关注。

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姜东良 梁平妮

法制日报通讯员 毕于乾

8月21日,山东省司法行政系统培训班在青岛开班,来自省司法厅各部门、所属各单位,全省16个地市及全部县区司法局长(党委书记)230多人参加了为期4天的培训。培训班采取个人自学、现场教学、专题汇报等形式,通过专题辅导、观看主题教育影片、分组讨论,传达学习全国、全省政法系统有关会议精神和部、省领导批示精神。

一年来,重组后的山东省司法厅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瞄准改革发展的“堵点”,抓住群众关切的“痛点”,找准服务中心大局的“结合点”,全面履行各项职能,助推法治山东建设,为打造享誉全国的平安山东法治山东“金招牌”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统筹法治建设一体推进

今年5月,《法制日报》记者跟随由山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办组织的食品药品专项督察组,深入济南、潍坊、临沂、聊城4个市,围绕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司法8个重点领域开展督察。此次活动成立两个督察组,由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单位业务骨干、相关领域专家组成,全方位了解各地食药监管执法司法情况,并对督察过程中发现的安全监管问题要求限期整改。

这是山东省在食品药品监管领域组织开展的一次专项法治督察。山东组织起草《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法治督察办法》,推动法治督察列入2019年省委督查计划,并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省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和省直机关绩效考核。

一年来,山东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平安山东法治山东建设三年规划(2019-2021年)》,省委办公厅印发了委员会工作规则、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制定了《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制定《工作任务清单》,将重点工作分解为97项具体任务,落实到34家责任单位,组建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4个协调小组,推动省委和委员会决策部署落实落地;研究制定了支撑山东法治政府建设的标准体系,扎实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探索建立“法治山东建设”指标体系、领导干部述法、任前考法等制度,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

重组后的山东省司法厅把队伍建设作为事业发展的重中之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制定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提高了司法行政队伍专业化水平。

法律服务全覆盖零距离

“这是供货商和企业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你们要去法院起诉,才能要求供货企业返还供货款……”今年初,烟台市一家经销企业人去楼空,100多名供货商聚集到一起声称要闹事,有人拨打“12348”热线求助,经过引导,他们转到法院起诉,一场即将发生的群体事件成功化解。

今年上半年,山东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交出了一份亮眼成绩单:12348热线解答法律咨询11.5万余人次,办理各类公证事项39万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3万件,完成各类司法鉴定6.2万件,化解各类纠纷14万件,全省律师担任各类法律顾问6.1万家……

济南市法律援助中心打造法援在线平台,老百姓足不出户即可申请法律援助。滨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创新实行“律师点援与案件指派相结合制度”,把所有法律援助律师按类别分别公示,困难群众在接受法律援助时可自主选择援助律师,法律援助机构根据受援人意愿指派律师,有利于受援人与援助律师之间的沟通,让法律援助更加精准,全面提升了受援人的法律获得感。

近年来,山东省司法厅对标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结合山东实际,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建设,基本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工作室、村(居)法律顾问全面覆盖,“12348”已经成为老百姓耳熟能详的号码,在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等方面打通“最后一公里”。

营造最优法治营商环境

今年7月,山东省司法厅接到群众来电来信,反映济宁市人民政府2017年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济宁市主城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济政发〔2017〕20号)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排除、限制民营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条款等问题。

在山东省司法厅及时跟进督导、济宁市司法局的协调沟通下,相关部门结合实际组织起草了《济宁市主城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草案)》。经过合法性审核及专家论证后,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9月3日,济宁市政府印发《济宁市主城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济政发〔2019〕12号),同时废止了济政发〔2017〕20号及相关配套文件。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山东着力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

日前,山东出台全国首部以新旧动能转换为主题、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促进条例》,条例已于10月1日实施;《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也于9月份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一年来,山东省司法厅积极部署开展打造最佳营商环境法律服务专项行动、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加快涉外法律服务业发展,建设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推动设立全国首批法律服务交流合作基地,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助力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牵头开展证明事项清理,部署启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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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朱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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