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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性涉外法律服务平台“法通网”上线,已收录187国法律

来源:南方都市报 发布时间:2026-10-10 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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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刘嫚

  全国范围涉外法律服务平台“法通网”正式上线运行。10月10日,司法部召开加强涉外法律服务建设暨“法通网”正式上线新闻发布会,司法部副部长吴言军介绍,“法通网”目前设置十项功能,全面提供智能化的涉外法律服务信息检索和个性化的涉外法律问题咨询,可精准对接、更好服务“走出去”的企业和公民的实践急需。

  南都记者了解到,目前“法通网”已集中收录我国涉外法律、法规、规章1800余部,收录覆盖全球187个国家的法律资源约1500余篇,包括976部域外法律的中文译本、512篇国别法务指南、140个典型案例等,初步建成了汇聚涉外法律服务资源的“百宝箱”。

  电脑、手机浏览器、微信小程序均可使用

  南都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司法部与有关地方司法厅局、高校和企业等一道,建设了全国范围涉外法律服务平台“法通网”,于今年的7月1日启动试运行,并于今日正式上线。“法通网”正式上线后,用户可以在电脑、手机浏览器中输入“lexcom.12348.gov.cn”,或者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法通网”进行访问。

  “网站目前设置了十项功能,目的就是精准对接、更好服务‘走出去’的企业和公民的实践急需。”吴言军表示,“法通网”有三个全面,即全面提供全球主要经济体法律法规中文译本、区域国别法务指南、涉外法律服务典型案例等资源,方便企业、公民参考、借鉴,做好出海法律风险评估和应对;全面提供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信息,便利、企业公民“一站式”集中查询;全面提供智能化的涉外法律服务信息检索和个性化的涉外法律问题咨询,以科技手段为群众提供更加可感可及的涉外法律服务。

法通网截图。

  收录我国涉外法律、法规、规章1800余部

  司法部涉外法治工作局副局长郑伟介绍,“法通网”聚焦“走出去”企业、公民的实际需求,设置了法律法规查询、专业问题咨询等务实、管用的功能,持续为用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涉外法律服务,帮助企业、公民提升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能力和水平。

  郑伟介绍,针对企业、公民对涉外法律服务优质资源需求较大,希望便捷获取涉外法律法规、外国法律文本、“走出去”典型案例的需求,“法通网”开通涉外法律法规、区域国别法务指南、域外法律查询、典型案例等栏目。目前“法通网”已集中收录我国涉外法律、法规、规章1800余部,收录覆盖全球187个国家的法律资源约1500余篇,包括976部域外法律的中文译本、512篇国别法务指南、140个典型案例等,初步建成了汇聚涉外法律服务资源的“百宝箱”。

  此外,郑伟还表示,“法通网”可“定制式”解答实际法律问题。我国“走出去”企业、公民遍布全球各地,会面临许多涉及不同区域国别、不同领域的法律问题,需要针对性、专业化的解答。“法通网”为用户提供了两种专业、便捷的咨询渠道,供用户结合实际自主选择。一种咨询渠道是“法小通”AI智能体。由AI基于网站的整体资源快速给出答复,作为解决问题的参考。另一种咨询渠道是“法通咨询”栏目。用户提出问题后,由后台专业团队经过认真研究给出参考意见。此外,对于借鉴指导意义较大的一些精品问答,后续还将在平台集中展示,营造“共享共建、人人参与”的“法通网”生态。

  加快研究海外利益保护的专门立法

  值得关注的是,“法通网”集中展示了多部涉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部门规章,近年来,司法部亦不断加强涉外立法。

  吴言军介绍,近年来,司法部立足国务院法治部门的职责,统筹国内和国际两个大局,统筹发展和安全,推动完善系统完备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强化涉外立法统筹谋划,加强前瞻性、系统性研究谋划,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区分轻重缓急,既聚焦当下急需,又兼顾中长期制度供给,做到远近结合,切实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涉外法治的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可推进、可落地的立法项目,增强涉外立法服务保障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精准性、有效性。比如,在《国务院2026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中以专门部分加强涉外立法项目规划,强化涉外领域制度供给。

  此外,吴言军还提到,司法部用好“小切口”“小快灵”立法模式。法律和行政法规都是国家层面的立法,而行政法规具有针对性、时效性强的特点,可以快速补强涉外法律法规体系的薄弱点、空白区。我们坚持突出重点、急用先行,健全完善涉外立法快速响应机制,以“小切口”“小快灵”立法模式及时回应涉外法治实践需求,持续提升涉外立法的针对性、实效性。比如,今年以来,围绕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对外投资、矿产资源等急需领域,推动出台了多部专项涉外行政法规,填补了相关领域专门立法的空白。

  吴言军称,下一步,司法部将聚焦“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需求,统筹推进国际民商事司法协助、对外劳务合作、对外承包工程等涉外立法项目,加快研究海外利益保护的专门立法,以高质量制度供给更好服务保障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维护企业和公民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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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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