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刘振宇:“三项制度”对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具有基础性、整体性和突破性的作用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19-01-04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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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新闻办于2019年1月4日(星期五)上午10时就“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司法部副部长刘振宇、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局长赵振华担当发布人,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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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记者]:我们知道,行政执法关系着群众的切身利益,备受社会广泛关注。请问刘部长,“三项制度”对规范执法,还有保护当事人的权利,有什么样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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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振宇]:记者这个问题非常好。大家知道,我国大约有80%的法律、90%的地方性法规和几乎所有的行政法规,都是由行政机关来执行。行政执法是政府实施法律法规、履行法定责任、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主要方式。应该说,执法的主体多、范围领域广、行为数量大,在行政机关各项活动中,行政执法又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最密切、最直接,行政执法人员与人民群众打交道也就最多。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在过去,中央层面出台的有关政策文件多次强调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党的十八大以来,更加重视行政执法工作,各级行政机关不断完善制度,加强管理,行政执法总体上有很大改善,群众的满意度也日益提高。但也存在着不少问题,比如说随意执法、粗暴执法、执法寻租的问题,执法不作为也有表现,执法不重视程序、违反法定程序也时有发生。另一方面,有一部分人由于法律素质比较低,阻挠执法、抗拒执法的现象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执法疲软的问题不断引起群众的热议。比如说,高铁霸座的问题、飞机上霸座的问题、城市流浪犬的治理问题,公众要求行政执法机关严格执法的呼声越来越高。可以说,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行政执法执不好、执法不到位,也直接影响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能否如期实现,这是大家非常关心的问题。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具有基础性、整体性和突破性的作用,对于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政府的公信力、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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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杨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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