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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0502035627号
我是一名来自广东惠州的基层普法工作者,也是一名律师。我与普法结缘于十七年前代理的一起刑事案件。一个村里有叔伯二人因宅基地边界大打出手,结果哥哥死亡弟弟坐牢。这个案件对我触动很大,深感如果把普法教育做在前头,这样悲剧或许能够避免。我产生了一种强烈的使命感,作为一名专业的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在推动基层普法中有所作为,从此我投入了基层普法,一干就是十七年。
2009年惠州市开始推行“村居法制副主任”制度,保证每个村(居)有一名“法律明白人”。我作为党员律师进驻旭日村,从宣讲宪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开始,制作了一系列课件,并结合实际制定村规民约,为村委提供法律意见和法律服务。经过几年努力,现在村里的大小事务都能在规则和法治的轨道上运行。
普法工作在防范社会纠纷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前年,旭日村发生一起因旧房补偿款引发的纠纷,三兄弟发生了激烈冲突。我主动介入调处,依法帮他们拟定分配方案,结合亲情伦理,反复释法说理,一个月内8次下村,虽然辛苦,但十七年前的悲剧没有重演,看到三兄弟握手言和时,我感到一切付出都值得。多年来,我通过担任“村居法制副主任”,运用“讲法律,说道德”的方式,解决了多宗看似鸡毛蒜皮的小事,基层群众对规则的遵守和对法治的信任在不断加强。今天的旭日村已成为和谐文明的“广东省最美古村落”。
2014年我们为11个村居开通了“掌上法治村居”微信群,2015年通过微信群与村民的互动,引导和说服200多名村民放弃了因垃圾焚烧项目而上访。我还参与了惠州5个县区普法微信公众号、APP的建设运营,这被法制日报称为“农民微信”的新媒体,极大提升了普法宣传时效。今年以来,按照司法部关于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的要求,我们正积极构建集普法与法律服务于一体,更加方便快捷的基层大普法平台。
目前,惠州社会和谐安全稳定,已连续多年是全省上访量最少的城市。我作为参与其中的基层普法者,更深切体会到了基层普法的意义和责任。我将不忘初心,扎根基层,继续深入宣传宪法,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建设法治中国砥砺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