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申办声明、委托公证

来源:中国法律服务网 发布时间:2005-12-13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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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应提供的材料: 

办理声明、委托公证,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 

1. 声明人、委托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件; 

2. 委托人、声明人为法人组织的,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 

3. 声明委托事项凭证(为房地产证或房产买卖合同书、股票、存款凭证等); 

4. 受托人的身份证件或法人资格证明; 

5. 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B:收费标准: 

个人每件收费100—200元,法人组织的每件400元,涉及财产关系的加倍收费。 

附件:

责任编辑: 张丽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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