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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0502035627号
编者按: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立足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的重大时刻和“两个一百年”历史交汇的关键节点,回望光辉历史、擘画光明未来,是一篇马克思主义纲领性文献,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政治宣言,是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人民以史为鉴、开创未来的行动指南。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司法部办公厅、法治宣传中心联合人民网、法制网邀请司法部及省(区、市)司法厅(局)多位领导干部进行了系列访谈。
记者:近年来,陕西省司法行政系统在弘扬光荣传统、赓续红色血脉、锻造司法行政铁军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王永明:面对新征程,我们将把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服务作为陕西司法行政队伍的根本政治担当,努力从思想、理论、实践等多个层面锤炼队伍、净化灵魂,努力锻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司法行政铁军。一是用理想信念补钙铸魂。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纳入党史学习教育核心内容,以陕西独特的红色资源特别是延安、照金、马栏等红色教育基地为载体,通过举办学习班、研讨班、主题党日活动等多种形式弘扬革命传统、赓续红色血脉,以理论上的清醒保证信念的坚定和行动的自觉,让伟大的建党精神在陕西司法行政系统薪火相传、熠熠生辉、发扬光大,激励全省司法行政干警奋进新时代、担当新使命、展现新作为。二是用教育整顿祛邪扶正。认真总结第一批队伍教育整顿有益经验,扎实推进厅机关和“两局”教育整顿工作,严肃查处各种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坚决整治各种顽瘴痼疾,坚决清除一切害群之马,坚决把忠诚干净担当的精神血脉植入陕西司法行政队伍,努力让新风正气充盈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三是用能力水平强基固本。通过教育培训、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等多种方式,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干警政治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科学决策能力、改革攻坚能力、应急处突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和抓落实的能力,培养和造就一大批司法行政工作的行家里手,为推动陕西司法行政追赶超越奠定坚实基础。
记者:陕西省在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全面依法治省方面有哪些措施?
王永明:我们坚持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进法治工作的“压舱石”和“定盘星”,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方式贯穿到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一是强化思想引领。推动各级各部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纳入法治宣传、公务员学法用法和领导干部任前考试范围,夯实思想根基,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建设更高水平法治陕西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二是强化统筹规划。印发并落实法治陕西、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和“八五”普法等规划方案,健全法治建设考核评价制度,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纳入述职内容,建立健全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机制,推动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考核评价范围。三是强化法治实践。进一步发挥法治督察职能作用,部署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省委法治建设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督察,加大问题曝光和问责力度,确保法治建设各项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落实。
记者:司法行政机关将在发挥法律服务职能、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方面做好哪些工作呢?
王永明:对于司法行政机关而言,为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懈努力,首先就是要发挥好法律服务职能,让群众奋进美好生活的环境、权利和成果得到有效维护,以实际行动把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保护好发展好。一是发挥全民守法引导作用。认真总结“七五”普法成效和经验,不断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机制,高标准全方位谋划“八五”普法工作。围绕常态化疫情防控、承办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等全局性工作开展专题普法活动,推进实施“法律明白人”工程,加快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二是发挥权益保障护航作用。以落实陕西司法行政助力民营经济发展等6个“十条措施”为抓手,扎实开展“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推动县级以上党政机关普遍设立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扩大公司律师覆盖面,以法律服务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西安“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建设,充分发挥“三中心一基地”作用,建立一站式、多元化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以法律服务助推国际商事业务发展。进一步优化服务资源,完善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运行机制,推动各地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和群众反映强烈、涉及面广的突出问题组建专门性法律服务团,真正把法律服务延伸到群众家门口,让群众用法靠法能够有门路、有希望、有结果,让法律服务成为群众实现美好生活的最大靠山和得力帮手。三是发挥矛盾化解调节作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推进“时代六好司法所”创建活动,扩大专职人民调解员覆盖范围,探索建立“社区+物业+调解员”新模式,扎实推进“服务十四运、迎接建党一百年”矛盾纠纷化解专项行动,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记者:请谈一谈陕西省司法行政系统是如何深化体制改革、激发司法行政活力的?
王永明: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中指出,勇于自我革命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近年来,我们以推进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四化(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智能化)”建设为统领,以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导向,全力推动陕西司法行政自我革命,修订完善规章制度50余项,创建人民陪审员和人民调解员“双向优选”工作机制,建立省级信访矛盾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西部首家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部署推进司法所体制机制改革和“六好司法所”示范创建活动,建设西安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公共法律服务“12345”模式被司法部推向全国,“智慧立法”“智慧调解”先后获评2020年度“全国智慧司法十大创新案例”“数字陕西建设优秀成果(智慧政务类)”,有效提升了司法行政治理水平。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保持自我革命的精神,全面深化司法行政体制改革。
一是健全社区矫正机构。加快推进各级社区矫正委员会和社区矫正机构建设,配齐配强执法人员,完善延伸用警机制,夯实社区矫正工作基础。二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为契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的问题。三是完成行政复议改革任务。我们省委依法治省办报经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批准,印发了《陕西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整合了行政复议职责,明确了机构编制划转等事项。这项工作目前走在全国前列,受到了司法部的肯定,现正在有序推进机构编制调整、人员补充、经费保障等工作,争取到年底前全面完成省市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