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报告不是写出来的是全体检察人干出来的

来源:法治日报 发布时间:2021-03-10 10:55
分享到 打印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蒋安杰

  3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报告起草历时3个半月,先后修改70余稿,22页、1.2万字,记录的是全国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足迹;凝结的是20多万检察人一年来的艰辛努力,是全国检察机关向党和人民交出的“检察答卷”。

  “报告不是写出来的,是全体检察人干出来的”,两会前的一次座谈会上,最高检领导这样强调。据了解,报告不仅在检察系统内几上几下充分征求意见,还征求了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省区市四大班子主要负责同志的意见,并先后召开3场座谈会,邀请代表委员、专家学者、最高检特约监督员等把脉问诊。

  “集思广益就是为了让报告更加贴近代表、贴近民心”,报告起草人之一、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副主任马骐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如是表示。

  为大局服务 为人民司法

  报告年年作,今年又不同。从文本上看有哪些新特点?

  一是围绕自觉担当这条主线。从导语到每个部分的引言,都用“自觉担当作为”来统领。马骐介绍说,这条主线实际上就是去年最高检党组组织领导全国检察工作的基本思路: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积极主动把党章党规、宪法法律规定的职责落实到位,而不需要时时提醒、督促;二是体现一个主题,“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报告把“检察为民”单列出来,集中汇报检察环节如何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三是彰显“四大检察”。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单独作为一个部分,报告了一年来落实人大决议的情况;四是融入理念观念。今年的报告特别强调“少捕慎诉慎押”“降低不该有的维权成本、提高必须有的违法代价”“轻罪不是无罪、更不是无害”“攫取非法利益肆意损害公益的,须令其付出更高代价”,期望这些理念观念与民意同频、与社情共振,融入并引领法治社会建设;五是讲好法治故事。报告中好几个案例都用了较大篇幅讲透,特别是不少案例发生在群众身边,法理情融于一体,让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

  去年是党中央部署为期3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年。报告回顾3年的工作,就是为了让人民群众通过检察这个局部,看到专项斗争的整体成效。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的这场专项斗争,惩治力度更大、办案质量更好、“打伞破网”更严,是党的十九大以来最深得民心的大事之一。

  这次专项斗争是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大背景下开展的,检察机关在专项斗争初始就明确提出“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确保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

  马骐介绍说,3年间,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14.9万人,提起公诉23万人,其中起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5.4万人,是前3年的11.9倍,足见力度之大。检察机关落实党中央要求,将摸排“保护伞”线索作为办案必经环节,深挖黑恶势力盘踞多年、坐大成势的深层原因,起诉“保护伞”2900多人。这是以往任何一次“严打”斗争所没有的。

  记者了解到,专项斗争期间,侦查机关未以涉黑涉恶移送审查起诉的,检察机关依法认定5700多件,占起诉数的15.9%。侦查机关以涉黑涉恶移送的,检察机关依法不认定2.1万件,占受理数的36.3%。侦查机关与检察机关各尽其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确保案件质量,这就是严格依法办案。

  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

  报告中特别强调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对犯罪分子轻缓处理会不会放纵犯罪?马骐表示,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的提出有着深刻的时代背景。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过去20年间,我国社会长期稳定,刑事犯罪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概括来说就是:严重暴力犯罪持续下降,新型危害经济社会管理秩序犯罪大幅上升。与之相对应,犯罪嫌疑人的审前羁押率,也就是说审判前处于被拘留、逮捕状态的占比,从2000年的96.8%下降到2019年的63.3%。尽管下降幅度比较大,但总体还比较高,羁押状态下候审仍是常态。

  我们的司法理念要与刑事犯罪结构变化相适应,重罪必须依法严惩,轻罪则应依法宽缓、少捕慎诉慎押,更有利教育改造、标本兼治。而且随着科技进步,扩大非羁押强制措施适用完全可行。山东东营、浙江杭州探索运用电子手环、“非羁码”大数据等手段,对非羁押人员实行“云监管”,取保候审后无一人失联逃避追诉,实践证明扩大非羁押强制措施的适用,一样能保证诉讼顺利进行。

  去年,检察机关对涉罪而无需逮捕的决定不批捕8.8万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20.2万人,占审结案件的比例同比分别增加0.8和3.9个百分点。捕后认罪认罚可不继续羁押的,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2.5万人。刑事案件审前羁押率53%,同比又下降了10.3个百分点。

  最高检专门组建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

  报告提到,去年11月,最高检专门组建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为什么要组建这个机构?马骐介绍说,知识产权保护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支撑,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由于知识产权案件前沿性、交叉性、专业性问题多,同一案件,往往同时涉行政执法、刑事追诉或民事追责,依法妥处、从严保护、标本兼治,必须强化综合司法。正是基于这一考虑,去年11月,最高检党组决定整合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检察职能,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并在天津、重庆、海南等9省市试点,以专业办案团队加强知识产权综合性司法保护,补强知识产权保护的短板和弱项。

  检察机关去年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2万人,同比上升10.4%,比2015年上升40.4%,是1999年的63.7倍,体现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历史性进步。

  用心办好群众身边“小案”

  这次报告中专门讲到用心办好群众身边“小案”。如何理解这个“小案”?马骐介绍说,司法案件绝大多数发生在群众身边,绝大多数是常见多发的案件,案值和影响可能都不大。但每个案件都关系到涉案当事人的人生,对他们来说都是“天大的事”。而且就是这些群众身边发生、大量民间纠纷中产生的案件,最能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是不是公平正义。因此,从来就没有小案,所谓的“小案”最贴民心。最高检要求办案决不能只守住形式上“不违法”的底线,必须综合考虑天理、国法、人情,情同此心,让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比如,报告中提到的搬家公司敲诈勒索案,先低价揽活,约定好收费260元,东西搬到目的地,却坐地起价要收5000多元,不给钱就威胁、闹事,通过这样的方式敲诈勒索31起。单论数额,敲诈一次几千块钱,案值并不大,算不上“大案”,但搬家遇到敲诈勒索,肯定影响乔迁新居群众的幸福感。像这样的案件,就要依法严惩。在这起案件中,检察机关依法追诉了19人。类似“小案”还很多。对检察官来说,把每起“小案”当作“天大的事”来办,就是在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附件:

责任编辑: 杨翠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