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谷书锋

来源:司法部官网 发布时间:2021-04-02 12:38
分享到 打印

  谷书锋,男,汉族,河北沧州人,群众,1964年4月出生,1987年参加工作,天津市李港监狱十监区原一级警长。2020年8月11日,在执勤岗位上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不幸去世,年仅56岁。谷书锋同志牢记宗旨、赤诚为民。从警33年来,始终牢记为民宗旨,扎根监管改造一线,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几十年如一日执着坚守、辛勤耕耘,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他勤勉务实、履职尽责。面对难改抗改罪犯,他坚持用心用情感化,主动为家庭困难的罪犯捐款,积极帮助罪犯解除思想顾虑,促进罪犯积极改造。多年来,累计教育改造罪犯800余人,6本改造工作日志记录了数十名顽危犯迷途知返的历程,写满了他对监狱工作的热爱和忠诚。他爱岗敬业、清正廉洁。在身患心脏病、糖尿病,先后2次进行手术,冠状动脉置入3个支架的情况下,他坚持以事业为重,经常加班加点,以超常的毅力负重前行,在本职岗位上忠诚奉献、拼搏实干。他自觉遵守各项执法制度规定,执法严格规范、公正透明、程序严谨,时刻牢记警察身份,恪守纪律底线,多次拒绝罪犯家属请客送礼,保持了廉洁自律的良好形象。他主动请缨、勇担重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打响后,他主动请战,第一批进入行政区隔离备勤,7个月内先后9次执行封闭任务,累计值守141天。他克服家庭和身患疾病的困难,全身心投入疫情防控工作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与罪犯日均谈话15人次,确保罪犯思想稳定。在行政区备勤期间,主动承担监区夜班值守和监区消杀任务,他用扎扎实实的工作、勤勤恳恳的服务为全体干警做好服务保障,直至战斗到生命的最后一刻,用行动和生命践行了一名监狱人民警察的忠诚和担当。

附件:

责任编辑: 刘海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