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5627号
王辉,男,汉族,天津蓟州人,1966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1989年11月参加工作,历任蓟州区侯家营镇司法助理员、尤古庄司法所副主任科员、副所长,生前任蓟州区东赵各庄司法所所长。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打响后,他始终奋战在抗“疫”一线,2020年2月11日凌晨,在完成疫情防控执勤任务回家后,因突发心肌梗塞,经抢救无效去世,年仅53岁,用生命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的担当和对司法行政事业的热爱。
王辉同志参加工作30多年来,长期扎根基层工作一线,模范履职尽责,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和参谋助手作用,为推动基层法治建设、社会治理作出了突出贡献。他对党忠诚、不负使命。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他始终初心如磐、使命在肩,处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天津市启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一级响应后,他主动请缨作战,不惧风险,不顾安危,带病坚守岗位,忠诚履职尽责,全力以赴投入疫情防控工作,直至不幸突发心梗去世,彰显了一名共产党员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使命感责任感。他牢记宗旨,一心为民。“在基层,就要接地气,为群众办实事”,这是王辉同志的工作信条,也是他一生的坚守。多年来,他用脚丈量民情,用心体察民意,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把国家的法律、党的政策和一片真情送进千家万户。他热爱群众工作,对群众充满感情,始终保持为民办事不掺假的公仆情怀,对群众总是热情接待、耐心倾听、努力调解、反复讲理,让办事群众皱着眉头来,心平气和去。在人民群众心中,他值得托付,让人放心。他模范履职、担当作为。他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跑遍了辖区31个村的山山水水,运用法律知识调解民间纠纷,在调解矛盾纠纷中开展普法宣传,村街里巷、田间地头处处都留下了他忙碌的身影。为了不耽误村民办事,有时讲通一则法条,他经常忙碌到晚上八、九点钟,周末和节假日也几乎不休息。仅2019年,他主持调解各类矛盾纠纷45件,解答法律咨询420人次,完善农村承包合同800余份,开展法治宣传活动24场次,发放法律服务便民卡7000张,圆满完成了法律咨询、纠纷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各项工作任务,受到各级领导和辖区群众的高度认可,筑牢了农村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他恪尽职守、敬业奉献。在同事的眼中,他是一名“老黄牛”式的基层干部,勤勤恳恳、任劳任怨、默默奉献,有时甚至连续十几天不能回家。基层司法所工作任务重、人员少,他长期与家人聚少离多,却从不叫苦喊累,更没有向组织提出任何要求和条件,家人劝他向组织反映下困难,他说:“组织让我自己干着这个工作是信任,我得想办法干好,有困难还是得尽量自己克服”。始终把心思和精力放在工作上,不断创新工作方法、聚焦事业发展,推动司法所各项工作走在全区前列。他依法防控、冲在“疫”线。面对疫情防控严峻形势,他积极推进依法实施疫情防控措施,走街串巷宣传普及疫情防控和健康知识,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法律服务。在疫情防控关键时刻,他坚守卡口一线,劝阻过往人员车辆,严防死守村口第一道防线,为疫情防控工作作出了重要贡献。疫情防控期间,他不忘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管控工作,每天给社区服刑人员推送疫情防范知识、相关法律规定,逐一打电话交代注意事项,做好自身防护。在他的影响带动下,社区服刑、安置帮教人员也积极行动,自发协助防控工作人员进行人员登记、测量体温,还捐赠了2万个口罩、2吨消毒液,有力支援了疫情防控工作。他生前连续多年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2018年荣立个人三等功,2020年2月,天津市蓟州区委追授他为“蓟州区优秀共产党员”称号。